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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LENT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Sep 18, 2024
58156_rns_2024-09-18_5a4617b3-eb0d-4408-b169-3c71d582146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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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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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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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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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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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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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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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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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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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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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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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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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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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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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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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以 2024 年 9 月 18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 100 名激励对象 140.4881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