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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echwinsemi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Jul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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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3 年7 月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 年7 月13 日为授予日,向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16,680 股。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02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 处。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在本公 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 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不存在《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 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上述10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2023 年7 月13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101.668 万股,授予价格为24.66 元/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