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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echwinsemi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Oct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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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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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相关资 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所述不得解除限售的下列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5 名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 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业务(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董事会同意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 条件已经成就,7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 人,同意公司为此7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激励对象已获授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共计解除限售622,160 股。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10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