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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echwinsemi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ul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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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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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 月2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 年8 月9 日下午15:00 点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8 月9 日(星期五)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8 月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8 月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8 月6 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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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 号新一代产业园 1 栋2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1.00、 2.00 和4.00 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 和2.00 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提案 1.00 3.00 回避表决,并不得委托 他人代为表决。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 计划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表达自己的意愿,独立董事周建国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 司全体股东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表决权,有关征集 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征集人同时征求股东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并按其投票意见代 为表决。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 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 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
2、登记时间:2024 年8 月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2024 年8 月9 日下午14:30~15: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 年8 月9 日中午12:00 之前送达或 传真(0755-23572708)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 业园1 栋24 楼德明利董事会办公室。
-
4、登记要求:
-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
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海燕、李格格
电话:0755-2357 9117 传真:0755-2357 27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达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09”,投票简称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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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 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4 年8 月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8 月9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4 年8 月9 日 (星期五)召开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 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 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于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 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于会议当天现场提 交此表。
3 、如股东或代理人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 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因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表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