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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echwinsemi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Sep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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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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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公告

股东魏宏章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近日,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魏宏 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魏宏章先生所持股份比 例由于公司近期实施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增加被 动稀释、大宗交易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导致公司总股 本的增加被动稀释,导致魏宏章先生所持股份变动比例合计已达 1%。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魏宏章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XXX
权益变动时间 2023年1月19日、2023年7月27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9月8日
股票简称 德明利 股票代码 00130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0 被动稀释股份比例:0.10(由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被动稀释0.0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上市导致被动稀释0.08%)
A股 107.25 0.96
合计 107.25 1.0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因2020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上市导致被动稀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公司年限制20230.10%☑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算。 自有资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注:股东主动减持的比例是按照股东减持期间公司总股本 银行贷款□股东投资款□11224.752万股所计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03.7807 10.05 1018.043 8.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803.7807 10.05 1018.043 8.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1、本表变动前持有股份数 803.7807 万股系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前的股份数。

2、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8017.68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709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魏宏章先生持股数由 803.7807 万股变为 1125.293 万 股。

3、本次变动前魏宏章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8000 万股计算,本次变 动后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 11324.78 万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不适用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不适用
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魏宏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