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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echwinsemi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l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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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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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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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明利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 号)核准,公司本 次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29,608 股(其中控股股 东李虎先生认购 1,302,960 股,其他 12 名特定对象认购 11,726,648 股),上市日 期为 2025 年 1 月 23 日。李虎先生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18 个月,其他特定对象 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48,743,064 股变更为 161,772,672 股。

二、本次发行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 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66 股,公司总股本由 161,772,672 股变更为 161,770,306 股。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权益分派,公司以总股本 161,770,30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 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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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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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公司总股本由 161,770,306 股变更为 226,478,428 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共 12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共 2 名,分别为:贺伟、 侯忠。法人股东共 10 名,分别为: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慧国(上海) 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聚力财富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联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代安联裕远 20 号资产管理产品、安联裕远 21 号资产管理产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以上股东在本次发行时所作承诺情况如下:自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认购对象) /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自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锁定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 份。自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锁定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以上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417,3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5%;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2 名,涉及的股东账户数量 13 户;

  •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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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本次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账户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股) 流通股数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
1 理有限公司(信持力定增精选28 号私募 理有限公司-信持力定增精选28 号 1,843,317 1,843,317 0.81%
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慧国(上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慧国(上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552,995 552,995 0.24%
3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90,321 1,290,321 0.57%
湖南聚力财富私募 湖南聚力财富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代:聚力财富成长 -聚力财富成长8 552,994 552,994 0.24%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22,1201,677,418 1,622,1201,677,418 0.72%0.74%
6 安联裕远20 号资产管理产品 安联保险资管-中信银行-安联裕远20号资产管理产品 2,451,613 2,451,613 1.08%
7 安联裕远21 号资产管理产品 安联保险资管-中信银行-安联裕远21号资产管理产品 2,451,613 2,451,613 1.08%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61,751 1,861,751 0.82%
9 贺伟 贺伟 921,658 921,658 0.41%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 管理有限公司-郑
10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州同创财金股权投 552,994 552,994 0.24%
(有限合伙) 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
11 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7 号私募证券 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7 号私募 571,428 571,428 0.25%
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12 侯忠 侯忠 67,085 67,085 0.03%
合计 16,417,307 16,417,307 7.25%

注:(1)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权益分派,公司以总股本 161,770,306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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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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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以上 12 位股 东本次发行认购股份数量合计由 11,726,648 股变更至 16,417,307 股。

(2)原股东名称、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为同一主体。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3,120,689 36.70% -16,417,307 66,703,382 29.45%
高管锁定股 61,330,540 27.08% - 61,330,540 27.08%
首发后限售股 18,856,029 8.33% -16,417,307 2,438,722 1.0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34,120 1.30% - 2,934,120 1.3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3,357,739 63.30% 16,417,307 159,775,046 70.55%
三、总股本 226,478,428 100.00% - 226,478,428 100.00%
  •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公司 2025 年 7 月 10 日股本结构;

  • (2)上表中的部分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小数后的结果;

(3)上表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未考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回购注销一名离职激励对象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 一名离职激励对象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影响。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6)、《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 果为准。

6、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保荐人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东承诺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本保荐人同意德明利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股票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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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武祎玮 滕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