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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echwinsemi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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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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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发行人”或“公 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中止发行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 )本次发行价格为 26.54/ 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2622 日( T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 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624 日( T+2 日)公 告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624 日(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1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 购。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为26.34倍(截止T-3日,2022年6月17日)。本次发行价格26.54元/股对应 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 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5,589.24万元。 按本次发行新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26.54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08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7,490.76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45,589.24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德明利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20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 票简称为“德明利”,股票代码为“00130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德 明利”,网上申购代码为“001309”。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00万股。网上发行2,000.00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 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26.5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2)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3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08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7,490.76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9.24万元,不超过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5,589.24万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2年6月20日(T-2日)在《深圳市 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 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T日)0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2年6月2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2年6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 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2年6月20日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 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 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 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 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 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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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 后,应依据2022年6月24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 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 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 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2022年6月20日(T-2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德明利/公司 指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东莞证券
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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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行为
投资者 指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满足《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深圳
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
T日 指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即2022年6月22日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比例为25.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东莞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 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54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2)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0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490.76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9.24万元,不超过招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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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5,589.24万元。发行 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2年6月20日(T-2日)在《深圳市德明 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2年6月20日(周一)
披露《招股说明书》
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2年6月21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2年6月22日(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2年6月23日(周四)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2年6月24日(周五)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2年6月27日(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发行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2年6月28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 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股包销。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网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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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6.5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 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2年6月17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6.34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年每股收益
(元/股)
T-3日前20个交易
日均价(含T-3)(元
/股)
2021年静态市盈
率(倍)
002049.SZ 紫光国微 2.96 187.66 63.42
300042.SZ 朗科科技 0.24 12.31 50.31
300672.SZ 国科微 1.40 72.62 51.85
算术平均值 55.19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6月17日(T-3日)。

注: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26.54元/股对应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德明利”;申购代码为“00130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2年6月2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2 年6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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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T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将2,000万股 “德明利”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22年6月20日(T-2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 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2年6月22 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22年6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 (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 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 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 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 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不予确认。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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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 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22年6月20 日(T-2日,含T-2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22年6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 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 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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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 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 购配号,按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年6月22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2年6月23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2年6月23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年6月23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6月24 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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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6月24日(T+2日)公告的《深 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 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6月28日(T+4日)公告《深圳 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 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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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 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 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 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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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栋 A 座 2501、2401

电话:0755-23579117 传真:0755-23572708 联系人:田华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咨询电话:0769-22113725、0769-2332029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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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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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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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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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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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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