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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moo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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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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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宝森作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 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宝森,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 职于深圳市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 总监,现任艺朝艺夕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 次,召开股东大会3 次。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次数
应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王宝森 5 5 2 2

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 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按时 出席会议,未有缺席情况,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加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 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 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本人认为,前述事 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进行 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 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 理水平提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 流,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

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 用。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配合,与我进行 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地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 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 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 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 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 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在公司重大事项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均表现 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在公司日常运营中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 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2024 年3 月履职后,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管理目标等多方面情况,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并报请董事会审议。经核查,我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 年度,公司不涉及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2024 年度,本人还对公司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现金分红情况进行了必 要的审核和关注,认为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宝森 2025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