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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moo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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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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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12 月 18 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 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明微电子的保荐机构,对明微电子进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中信建投对明微电子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明微电子签订《持续 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0年度,明微电子在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 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0年度,明微电子在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事项 |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明微电子经 营情况,对明微电子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 所做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明 微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明微电子依照相关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 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明微电子的内控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明微电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明微电子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
保荐机构对明微电子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0 年度,明微电子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
2020 年度,明微电子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的情况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0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明微 电子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
2020年度,明微电子未发生相关情 况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 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0年度,明微电子不存在需要专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及创新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系技术密集型行业,升级换代速度快,较强的技术研发实 力是行业内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为了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和持续 竞争力,公司必须准确地预测相关芯片的技术发展方向及市场发展趋势,并根据
预测进行包括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换代在内的研发投入。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 握相关芯片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技术升级迭代进度和成果未达预期,或者新技 术无法实现产业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的持 续竞争能力和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为3,741.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2%。随 着用户对芯片性能需求的持续提升,晶圆制程工艺不断优化,集成电路设计的复 杂程度不断提高,开发成本随之增加。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投入大量 的人力和资金,若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是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 前期投入的成本无法收回,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智力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技术和研发储备要求较高。 核心技术及与之配套的高端、专业人才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和未来持续发展 的基础。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核心技术 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 专利保护措施不力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在一定程度 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的竞争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伴随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 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随着产能的逐渐扩充,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产能和资源支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而当产 能供应过剩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若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将在激 烈的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 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下游应用市 场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市场新消费需求不断 涌现,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包括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中 短期内有所下滑,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新购和 重置需求,或者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业
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2、经营模式可能带来产能受限、品质控制的风险
公司将集成电路设计成果委托晶圆制造厂制造成晶圆,并采用委托加工或自 建产线的方式对晶圆进行封装测试,在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旺季,可能会存在晶圆 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以及 由此带来的品质控制风险。
3、原材料及封装加工价格波动风险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晶圆成本和封装及测试成本构成,合计占 比为98.66%,晶圆采购成本和芯片封装测试成本变动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 进而影响毛利率和净利润。晶圆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由于晶圆加工对技术 水平及资金规模要求极高,全球范围内知名晶圆制造厂数量较少。如果未来因集 成电路市场需求量旺盛,公司向其采购晶圆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委外封测成本亦还是公司主要的成本。如果未来因集成电路市场需求量 旺盛,封测产能紧张,公司向封测厂商的采购的封测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LED显示驱动芯片、LED照明驱动芯片等。在LED显示 驱动芯片领域,目前市场上参与竞争的主要企业有聚积科技(台湾)、集创北方、 富满电子和公司等;在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目前市场参与竞争的主要企业有 晶丰明源、士兰微和公司等。公司目前在全球和国内LED驱动市场的占有率相对 较低。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 广阔的市场空间吸引了新企业进入此领域。未来随着更多集成电路设计厂商的进 入,以及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技术、资金优势持续加大该领域的投入,公司产 品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未来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升级或客户开拓 未及预期,公司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将可能会被挤压,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争端加剧。2019年5月9日, 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多亿美元清单商品加
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至25%,其中加征关税清单中涉及多项LED照明产品、 灯具等。公司产品虽然不直接向美国出口,但公司部分终端客户向美国出口使用 了公司LED照明驱动芯片的LED照明产品,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或美国提高LED 照明产品关税,将对公司终端客户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沿产业链间接影响至公司, 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 | 525,261,200.85 | 462,902,112.42 | 13.47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266,900.14 | 80,724,536.06 | 35.3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1,837,400.80 | 73,030,015.23 | 39.4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274,449.72 | 16,574,686.31 | — | ||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85,821,206.69 | 335,317,913.59 | 223.82 | ||
| 总资产 | 1,202,281,754.59 | 447,437,256.20 | 168.70 | ||
|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96 | 1.45 | 35.1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96 | 1.45 | 35.17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1.83 | 1.31 | 39.69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06 | 27 | 增长1.06个百分点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26.15 | 24.42 | 增长1.73个百分点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12 | 7.76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9.4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5.17%,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9.69%,主要原因系:下半年集成电 路行业逐步回暖,市场需求旺盛,LED显示屏类驱动芯片和LED照明类驱动芯片 销量持续增长,加之高毛利新品销售上量,毛利率整体有所提升,从而带动公司 全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稳定增长。
2、总资产同比增长168.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 223.8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584.91万元,主要系公司 当期进口采购额增加所致。
- 综上,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
1、公司较早进入并聚焦LED驱动芯片领域,高度重视技术积累和专利储备, 在专利数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成果方面,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公司一直关注产品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已取得多项国内外核心技术专 利,产品部分技术指标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优势。
3、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拥有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和较强的供应链管理 能力。
4、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驱动IC领域的企业,十几年来一直专注于驱动IC 设计研发,品牌优势积累丰厚。
2020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0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3,741.35万元,较2019年度有所增长,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7.12%。2020年度,公 司新获授权专利28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
年12月1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8,037.82万元,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037.82万元;(2)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万元。2020年度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037.8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利息收入3.8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1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结构性性存款21,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20年12月31日应结存金额为30,202.8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实际结存金额为30,379.29万元。募集资金应 结存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差异金额为176.43万元,系暂未 支付的IPO发行的信息披露费费及印花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微电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微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合计持股数量(股) | 合计持股占比 | 2020 年度的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
|---|---|---|---|---|---|---|
| 深圳市明微技术 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30,240,000 | - | 30,240,000 | 40.66% | 无 |
| 王乐康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8,731,200 | 20,664,000 | 29,395,200 | 39.53% | 无 |
| 李照华 | 董事、总经理 | 828,400 | 705,600 | 1,534,000 | 2.06% | 无 |
| 郭王洁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605,600 | - | 605,600 | 0.81% | 无 |
| 黄荣添 | 董事 | - | 5,040,000 | 5,040,000 | 6.78% | 无 |
| 尹志刚 | 监事会主席 | 218,400 | 1,008,000 | 1,226,400 | 1.65% | 无 |
| 郭伟峰 | 监事 | 204,000 | 403,200 | 607,200 | 0.82% | 无 |
| 陈克勇 | 职工监事 | 164,400 | - | 164,400 | 0.22% | 无 |
| 王欢 | 副总经理 | 560,000 | - | 560,000 | 0.75% | 无 |
| 符传汇 | 副总经理 | 386,000 | 403,200 | 789,200 | 1.06% | 无 |
| 王忠秀 | 财务总监 | 390,000 | - | 390,000 | 0.52% | 无 |
明微电子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明微电子3,024万股,持 股比例为40.66%;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为王乐康。2020年度,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微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明微电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 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 敏 余皓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