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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apoo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Dec 27, 2012

54603_rns_2012-12-27_ccecd105-fe28-4de0-9c50-29520d1a59ab.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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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在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严格按照公司前期制定的《关于加强上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过认真地对照检查、公众评议以及 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切实的 整改工作,形成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我们认为该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整改情况,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公司 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我们认为公司将会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 持续做好公司治理工作,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将继续关注、了解并督促 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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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12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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