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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apoo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Jul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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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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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 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 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 年度的相关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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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7,968.39 万元(含利息 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 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公 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前期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胜 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李勉 冯东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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