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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apoo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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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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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雷柏科技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雷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00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 1,216,000,000.00 元,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70,960,000.00 元 后,其余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755916034710602 ) 1,145,040,000.00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9,406,5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633,500.00 元,其中超 募资金 655,883,500.00 元。上述资金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 01020141 号验资报告。
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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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元) |
|---|---|
| 募集资金 | 1,145,040,000.00 |
| 减:其他发行费用 | 9,406,500.00 |
| 募集资金净额 | 1,135,633,500.00 |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253,479,025.89 |
|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 |
| 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直接投入 |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9,348,922.43 |
| 减:偿还银行借款 | -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62,827,948.32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66,389,448.32 |
| 差异额* | -3,561,500.00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较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少 3,561,500.00 元 系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之资金支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非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 年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1 年 8 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制度》。 2013 年 5 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 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新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 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同 时废止),该制度经 2013 年 5 月 14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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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安信证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民生银 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2011 年 12 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取消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 时代支行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该行账户管理的公司键鼠产品建设项目、 音频(无线音箱和耳机)产业化项目、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和营销总部及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 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账户余额(元) |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03189721 | 2015-9-23 | 2016-3-23 | 65,000,000.00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03224409 | 2015-10-8 | 2016-1-8 | 14,500,000.00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03502813 | 2015-12-29 | 2016-1-12 | 186,000,000.00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1801014180005174 | 活期存款 | 889,448.03 | |
| 平安银行时代金融支行 | 6012100072991 | 活期存款 | 0.29 | |
| 合计 | 266,389,448.32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3 年全部投入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 于当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 9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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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核查意见,之后提交到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170,622,856.63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 余资金 19,377,143.37 元已于 2014 上半年执行完毕。
2013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 天下”)股东姚伟、占志虎、朱光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以 58,800 万元收购 该等人员持有的乐汇天下 70%的股权,并约定该次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为公司 最高权力机构通过之日。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538.35 万元和自有资金 13,261.65 万元收购乐汇天下 70%股权。根据《关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以下简 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交易对方姚伟、占志虎、朱光敏支付现金对 价分五期进行,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公司需支付股权转让款 30%,该 款项已于 2014 年 1 月 7 日支付,其他四期股权转让款将于公司在指定媒体分别 披露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度乐汇天下《专项审核报告》后,分 别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15%、12.5%、12.5%、30%。2013 年乐汇天下《专项审核 报告》出具后,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支付 15%款项 8,82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 45%股权转让款,即超募资金 26,460 万元。
因乐汇天下本期发生重大商誉减值,公司拟转让持有乐汇天下的所有股权。 自 2015 年,公司不再支付乐汇天下的收购款项。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乐 汇天下原股东姚伟、占志虎、朱光敏签订《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第一轮 收购未履行部分以及第二轮收购计划,公司不再向姚伟、占志虎、朱光敏支付第 一轮收购的未支付款项。此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 23 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26,638.94 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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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募资金 19,078.35 万元,利息收入 7,560.59 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雷柏科技 2015 年度的《董事会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 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 字[2016]48250024 号),认为:雷柏科技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 于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 制。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 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安信证券认为:2015 年度,公司严格 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 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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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范文明 韩志广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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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13,563.35 | 113,563.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485.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 度投 入金 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 项目 |
||||||||||||
| 1、键鼠产 品建设项 目 |
否 | 25,920.00 | 25,920.00 | 25,920.00 | - | 21,773.95 | -4,146.05 | 84.00% | 2012-3-31 | -4,759.55 | 否 | 否 |
| 2、音频 (无线音 箱与耳 机)产业 化项目 |
否 | 7,450.00 | 7,450.00 | 7,450.00 | - | 4,489.76 | -2,960.24 | 60.27% | 2012-3-31 | -355.82 | 否 | 否 |
| 3、无线游 | 否 | 5,020.00 | 5,020.00 | 5,020.00 | - | 3,791.27 | -1,228.73 | 75.52% | 2012-3-31 | -13.66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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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手柄产 业化建设 项目 |
||||||||||||
|---|---|---|---|---|---|---|---|---|---|---|---|---|
| 4、技术中 心建设项 目 |
否 | 5,820.00 | 5,820.00 | 5,820.00 | - | 1,777.14 | -4,042.86 | 30.54% | 2012-12-31 | - | - | 否 |
| 5、营销总 部及信息 平台建设 项目 |
否 | 3,765.00 | 3,765.00 | 3,765.00 | - | 1,482.97 | -2,282.03 | 39.39% | 2012-12-31 | - | - | 否 |
| 6、补充流 动资金 |
- | - | - | - | - | 14,659.91 | 14,659.91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
47,975.00 | 47,975.00 | 47,975.00 | - | 47,975.00 | - | 100.00% | - | -5,129.03 | - | - | |
| 超募资金 投向 |
||||||||||||
| 1、增资上 海琥智数 码科技有 限公司 |
否 | 1,050.00 | 1,050.00 | 1,050.00 | - | 1,050.00 | - | 100.00% | - | - | 否 | 是 |
| 2、补充流 动资金 |
-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 | 19,000.00 | - | 100.00% | - | - | - | - |
| 3、支付乐 汇天下收 购款 |
- | 45,538.35 | 45,538.35 | 45,538.35 | - | 26,460.00 | -19,078.35 | 58.10% | - | -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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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 投向小计 |
- | 65,588.35 | 65,588.35 | 65,588.35 | - | 46,510.00 | -19,078.35 | 70.91% | - | - | - | - |
|---|---|---|---|---|---|---|---|---|---|---|---|---|
| 合计 | - | 113,563.35 | 113,563.35 | 113,563.35 | - | 94,485.00 | -19,078.35 | 83.20% | - | -5,129.0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通过完善工程成本控制、优化生产工艺及流程等措施节约了建设成本和设备采购成本,导 致使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音频(无线音箱与耳机)产业化项目及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建 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是相关产品市场发育程度滞后,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减了生 产计划。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天下”)本期发生重大商誉减值,公司拟转让持 有乐汇天下的所有股权。自2015年,公司不再支付乐汇天下的收购款项。2016年3月29日,公司 与乐汇天下原股东姚伟、占志虎、朱光敏签订《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第一轮收购未履 行部分以及第二轮收购计划,公司不再向姚伟、占志虎、朱光敏支付第一轮收购的未支付款项, 在将乐汇天下未分配利润按比例分配后,乐汇天下原股东回购公司持有的乐汇天下70%的股权。 此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23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4月30日置换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8,237.69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于2011年5月17日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137号)《关于深圳雷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 投入情况进行了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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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19,078.35万元主要因为乐汇天下剩余收购款项不再支付。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5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6.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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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63.35 万元,较原募集计划 47,975 万元超募 65,588.35 万元。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与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1,050 万元用于支付增资款,此事项经公司 201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琥智数码增资后 15% 的股权,总出资额为 人民币 1,050 万元。 2012 年 11 月 6 日,该次增资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适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17,062.2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 1,937.71 万元公司计划在该等定期存款到期后再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出。其他尚未使用的超 募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2014 年剩余资金 1,937.71 万元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天下”)股东 姚伟、占志虎、朱光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以 58,800 万元收购该等人员持有的乐汇天下 70% 的股权,并约定该次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之日。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70%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538.35 万元和自有资金 13,261.65 万元收购乐 汇天下 70% 股权。根据《关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交易对方姚伟、占志虎、朱光敏支付现金对价分五期进行,在《股 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公司需支付股权转让款 30% ,该款项已于 2014 年 1 月 7 日支付,其 他四期股权转让款将于公司在指定媒体分别披露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度乐汇 天下《专项审核报告》后,分别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15% 、 12.5% 、 12.5% 、 30% 。 2013 年乐 汇天下《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支付 15% 款项 8,820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15 年 12 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26,638.9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9,078.35 万元,利息收入 7,560.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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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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