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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apoo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Jun 9, 2011
54603_rns_2011-06-09_7cc33171-d381-42fc-b23a-ebc342952d8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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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该 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议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作为2011 年度的审计机构的事宜进行认真考虑,公司拟续聘的 2011 年公司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监会要求的证券业从业 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的条件。同时,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上市 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 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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