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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De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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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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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

经审阅,高健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 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高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2021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购买原材料、销售 商品等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 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 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

(下接签字页,无正文)

(此页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无正文)

独立董事:

张波 邢德修 张驰亚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