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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De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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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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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23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mindeo.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
-
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5月9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发 行 股 数 | 不超过1,5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 每 股 面 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 |
| 发行对象 |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 板市场投资者市场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预计发行日期 |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5月9日) |
| 发行人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1)号 |
| 发行人联系电话 | 0755-86141288 |
|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联系地址 |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
|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联系电话 |
0755-83868393 |
发行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5 月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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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5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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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5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