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Dec 12, 2025
56732_rns_2025-12-12_a2b50d63-89e6-4d4c-ad55-71048960dfeb.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 公司的经营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经营效益挂钩; 与该职位的责任、风险和对公司的贡献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批董 事的薪酬。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 定薪酬的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细则》。
-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计划财务总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
1
-
第七条 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第九条执行。未担任公 司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 定。
-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 议批准。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未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
第九条 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 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协调。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绩效薪酬与 公司利润完成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结果挂钩。
-
第十条 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 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
公司应当确定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实际领取薪酬的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四章 薪酬支付及追责追偿
-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董 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季度发放。
2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 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 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 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
-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
(二)通胀水平;
-
(三)公司盈利状况;
-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六章 附则
-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3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程序同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13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