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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20
Jun 16, 2020
56732_rns_2020-06-16_46fa820c-8023-452c-b105-ea6ab5b66ecb.PDF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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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债券代码:155554 债券简称:19 金证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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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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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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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金额:本诉原告:人民币 7,205.94 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反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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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民币 11,731.85 万元、资金占用利息 1,903.83 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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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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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后续公司 诉讼、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或“公司”)就公司 与眉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眉山城投”)、眉山市人民政府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予以立案,申 请判令眉山城投及眉山市人民政府支付欠款人民币 7,205.94 万元及承担相关诉 讼费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川 14 民初 73 号的《应诉通知书》,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眉山城投反诉公司关于建设工 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反诉的基本情况
反诉原告:眉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新区彭寿街(建设大厦)
法定代表人: 骆雪
反诉被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 8-9 楼 法定代表人:赵剑
二、本次反诉提出的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眉山城投《民事反诉状》所提出的案件事实与理由
眉山城投的《民事反诉状》提出:“反诉原、被告双方分别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2012 年 11 月 29 日签订了《眉山市“两宋荣光”眉州大道改造工程项目 BT 融资招商合同书(西段、核心段)》、《眉山市“两宋荣光”眉州大道改造工程 项目 BT 融资招商合同书(“两桥一站”)》,约定由金证公司投资建设“两宋荣 光”眉州大道改造工程西段、核心段、岷江二桥、西来堰大桥和成乐高速公路眉 山收费站;……自 2015 年 4 月 16 至 2016 年 7 月 7 日,双方签订了四份补充协 议,约定了案涉项目回购价款的计算方式、计算依据及回购期起算时点;……经 核算,反诉原告应支付金证公司的回购价款共计为 1122255390.66 元,现已支付 1239573893.99 元,金证公司应退还超额支付的回购价款 117318503.33 元。”
(二)眉山城投《民事反诉状》提出的反诉诉讼请求
1、判令反诉被告金证股份退还反诉原告眉山城投超额支付的回购价款 117,318,503.33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19,038,348.95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反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对于 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