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Apr 22, 2019

56732_rns_2019-04-22_e83ffe61-0b83-4ed0-a0e5-3bba5a3919b6.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 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持 续、稳定、合理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 定《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 年)》(以 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 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 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 资金需求、融资环境和成本等因素。

2、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2019-2021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股利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如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应当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发展前景、利

1 / 3

润增长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合理制订方案,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2、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并由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分红比例的规定

在公司正常经营且现金流量满足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 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3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 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 东的意见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可以对分红 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 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公司在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 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可采取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 2 / 3

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 此发表明确意见。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及实施,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