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27, 2025
56732_rns_2025-06-27_73bc45c9-c7bb-43a7-bf1a-4846f0ef4d9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项项目名称:证券信创项目、开放云原生微服务平台项目、低代码开 发平台项目、产业链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区块链创新平台项目、银行 财管服务一体化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3,193.13 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
决策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 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 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8 号)
文件核准,公司以 12.34 元/股的价格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145,721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01,338,197.1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550,943.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4,787,253.75 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5 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安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收到 15 名发行对象缴纳的申购金证 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5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将 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全面制定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 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 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与平安证券、前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鉴于原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出现波动,市场发展及需求状况不及预期。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相关内容的议案》, 决定对原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变更为“证券信创项目”、“开放云原生微服务平 台项目”、“低代码开发平台项目”、“产业链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区块 链创新平台项目”及“银行财管服务一体化项目”六个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随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2 年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 北方金证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2 年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3 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水平,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经管理层认真调查和审慎评估,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北京北方金证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4 年四方监管协 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2022 年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四方监管协议》及《2024 年四 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元)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040078801300002520 | 活期 | 31,931,029.88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040078801000002522 | 活期 | 278.69 |
| 合计 | 31,931,308.57 |
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募投项目“证券信 创项目”“开放云原生微服务平台项目”“低代码开发平台项目”“产业链数字 化服务平台项目”“区块链创新平台项目”“银行财管服务一体化项目”已达到 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 节余募集资金 |
| 证券信创项目 | 51,091.62 | 50,475.97 | 615.65 |
| 开放云原生微服务平台项目 | 6,717.16 | 6,619.08 | 98.08 |
| 低代码开发平台项目 | 3,653.06 | 3,635.21 | 17.85 |
| 产业链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 | 7,905.14 | 7,829.14 | 76.00 |
| 区块链创新平台项目 | 3,050.73 | 2,997.20 | 53.53 |
|---|---|---|---|
| 银行财管服务一体化项目 | 3,550.76 | 3,490.96 | 59.80 |
| 利息收入净额 | -- | -- | 2,272.22 |
| 合计 | 75,968.47 | 75,047.55 | 3,193.13 |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有效地节约了项目投入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合理分配资源,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时,董事 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 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附件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