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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Feb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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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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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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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普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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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29,304.46 万元(人民币元,下同)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证股份”)基于对 齐普生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公 司拟与西藏金网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网亿”)、深圳市合生创 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生创利”)、齐普生公司共同签订《深 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以23,724.00 万元和 5,580.46 万元收购金网亿持有的齐普生公司5,414.4 万股股份(占齐普生公司 总股本的42.30%)及合生创利持有的齐普生公司1,273.6 万股股份(占齐普生 公司总股本的9.95%)。
本次交易定价是以齐普生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遵循市场定 价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之后确定。各方进一步约定,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 齐普生公司的所有未分配利润归公司所有。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齐普生公司12,793.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99.95%; 合生创利持有齐普生公司6.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0.05%,公司仍为齐普生公司 的控股股东,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董事、总裁李结义先生为合生创利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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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金网亿
企业名称:西藏金网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9887505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 王春明;注册资本:1,000 万元;成立日期:2005 年09 月28 日;住所:西藏自 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古荣农牧产业园1 栋1-059 号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 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 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 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创业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单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蔡有孝 | 200 | 20 |
| 2 | 钟琳 | 200 | 20 |
| 3 | 深圳同尊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20 |
| 4 | 乔东斌 | 165 | 16.50 |
| 5 | 肖明洋 | 125 | 12.50 |
| 6 | 王春明 | 110 | 11 |
| 7 | 合计 | 1,000 | 100 |
金网亿与金证股份及金证股份前四大股东杜宣、赵剑、李结义、徐岷波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生创利
企业名称:深圳市合生创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98807412;类型: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结义;注册资本: 1,768.0002 万元;成立日期: 2015 年08 月12 日;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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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合伙人信息: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周菁菁 | 70.6596 | 3.996583 |
| 2 | 丁维诚 | 26.4974 | 1.498722 |
| 3 | 袁斌 | 52.9947 | 2.997437 |
| 4 | 高云飞 | 26.4974 | 1.498722 |
| 5 | 许燕 | 50.244 | 2.841855 |
| 6 | 饶俊仕 | 30.21 | 1.708710 |
| 7 | 谢飞 | 24.804 | 1.402941 |
| 8 | 白鹏宇 | 10.176 | 0.575566 |
| 9 | 刘红英 | 70.6596 | 3.996583 |
| 10 | 周茂军 | 52.9947 | 2.997437 |
| 11 | 高冉 | 17.6649 | 0.999146 |
| 12 | 赵文全 | 10.176 | 0.575566 |
| 13 | 李结义 | 21.9788 | 1.243145 |
| 14 | 蒋顺利 | 19.716 | 1.115158 |
| 15 | 吴国宏 | 105.9894 | 5.994875 |
| 16 | 刘亚玲 | 35.3298 | 1.998292 |
| 17 | 侯勇 | 9.54 | 0.539593 |
| 18 | 乔东斌 | 783.6896 | 44.326330 |
| 19 | 刘钢 | 30.21 | 1.708710 |
| 20 | 钟雪冰 | 35.3298 | 1.998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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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罗宽久 | 141.3192 | 7.993167 |
|---|---|---|---|
| 22 | 刘轶春 | 26.4974 | 1.498722 |
| 23 | 梁敏 | 88.3245 | 4.995729 |
| 24 | 祝蕾 | 26.4974 | 1.498722 |
| - | 合计 | 1,768.0002 | 100 |
合生创利与金证股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金证股份董事、总裁李结义先生为合生创利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外, 合生创利与金证股份其他三位股东杜宣、赵剑、徐岷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8632909X;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 李结义; 注册资本: 12,800 万元;成立日期: 2004 年03 月01 日;住所: 深圳市福田 区侨香路一冶广场2 栋B 座1705 房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上门维修 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楼宇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经 营);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不含 人才中介)。
截止到2017 年11 月30 日,齐普生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10,403.66 万元,负债总额:80,846.21 万元,资产净额:29,557.46 万元,营业收入: 237,298.07 万元,净利润:6,340.91 万元。
- 四、出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乙方:西藏金网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丙方:深圳市合生创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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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转让标的为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42.30%的股份与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 司9.95%的股份。
2.本次交易定价是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遵循市场定价原 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之后确定,目标公司估值为56,085.00 万元。。
3.本次股份转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42.30%的股份对应的转让价款为 23,724.00 万元(以下称“乙方转让价款”),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9.95%的股份 对应的转让价款为5,580.46 万元(以下称“丙方转让价款”)。
4.付款方式为现金,付款进度安排如下:
(1)在正式签署协议并生效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转 让价款”的20.00%即4,744.80 万元,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丙方转让价款”的20.00% 即1,116.10 万元;在乙方和丙方均收到第一笔转让价款后,目标公司须在3 个 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情况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其他各方应给予 必要的协助。
(2)目标公司将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后1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转让价款”剩余的80.00%即18,979.20 万元,甲方应 向丙方支付“丙方转让价款”剩余的80.00%即4,464.36 万元。
(3)甲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向乙、丙方支付转让价款之日为“付款日”,甲 方应在付款日或之前分别将转让价款足额支付至乙、丙方指定收款账户。
5.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乙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甲方将持有目标 公司99.95%的股份,对应持股数量为12,793.60 万股;丙方将持有目标公司0.05% 的股份,对应持股数量为6.40 万股。
(二)资本结构与利润分配
- 1.资本结构。本轮股份转让交割前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本轮股份转让前 | 本轮股份转让后 | |||
| 股东名称 |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数量 (万股) |
|||
| 比例 | 比例 | |||
| 金证股份 | 6,105.60 | 47.70 % |
12,793.60 |
99.95% |
| 金网亿 | 5,414.40 | 42.3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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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生创利 | 1,280.00 | 10.00 % |
6.40 |
0.05% |
|---|---|---|---|---|
| 合计 | 12,800.00 | 100.00 % |
12,800.00 |
100.00% |
-
2.未分配利润的处置。经各方共同协商,目标公司的所有未分配利润归甲方
-
所有。
(三)违约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2.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能及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乙、丙方支付转让价款, 乙、丙方可以书面形式督促甲方尽快支付相应股份转让价款,如甲方在乙、丙方 发出上述书面催告文件后10 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则将催告后第10 个工作日作 为逾期起征日,每逾期一日,乙、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逾期未支付转让价款的万 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逾期未支付转让价款的1%。若甲方在乙、丙 方发出书面催缴通知后的90 日内仍未支付,经书面通知,乙、丙方有权解除本 协议。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 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等)。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 方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原因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原因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公司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2.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是以齐普生公司2017 年11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之后最终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
3.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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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8 年2 月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 年第三次会议,关联董 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李结义先生将放弃行使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实现公司进一步 整合资源,符合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股权收购事项。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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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8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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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证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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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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