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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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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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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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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 8-9 楼)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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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2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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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金证股份”)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61 号”批复核准。
金证股份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本期债券简称为“17 金证 01”, 债券代码为 143367,具体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2、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 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 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 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 易行为无效。
4、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 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72,165.21 万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一期 末(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9.60%;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1,439.38 万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 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 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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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 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 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6、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 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2)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 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投资者可通过指定 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 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在本期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再担保。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00%-5.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发行的对象为合格投资 者,不向发行人原有股东优先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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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网下发行规模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 100%。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深圳市金 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申购要约》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500 万元的整数倍。
12、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 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 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投资者欲了解本 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询。
16、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将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其中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 公告、评级报告将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T-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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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金证股份/发行人/公司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债券 | 指 | 根据公司2017年6月2日的董事会决议,以 及2017年6月19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票面金额为 100元的公司债券 |
| 本期债券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 发行公告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发行公告》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华龙证券/主承销商/簿记管 | 指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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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 ||
|---|---|---|
| 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 指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审计机构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簿记建档 | 指 | 由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 数量和认购价格的意愿,并与发行人确认本期 债券最终配售结果的程序 |
| 余额包销 | 指 |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本期债券 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 将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 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 网下询价日(T-1日) | 指 | 2017 年11 月10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 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
|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T日) |
指 | 2017 年11 月13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 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
| 报告期 | 指 |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 |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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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本公告引用财务数据,除特别标注外,2014 至 2016 年的财务 数据均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2015]003278 号、大华审字[2016]003408 号、大华审字[2017]005577 号),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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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 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17 金证 01”,债券代码:143367)。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 期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向上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发行人向上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 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 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 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发行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再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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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 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 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 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
14、利息登记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11 月 13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
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13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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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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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2 日。 18、兑付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3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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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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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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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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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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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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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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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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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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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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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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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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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5、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 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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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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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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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2017年11月9日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
| 2017年11月10日 (T-1日) |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
| 2017年11月13日 (T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 网下发行起始日 | |
|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获配金额确认 及缴款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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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4日 (T+1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
|---|---|
|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
| 2017年11月15日 (T+2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 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00%-5.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必须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T-1 日)14:00 至 16:00 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 约”)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 管理人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申购要约》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申购要 约》,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申购要约》应注意:
- (1)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 5.00%-5.50%(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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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利率应在簿记建档申购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 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4)每个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且必须 是 500 万元的整数倍,并且不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即 6.5 亿元);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T-1 日)14:00 至 16:00 将加 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购要约》;
(2)《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3)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755-83942944、0755-83942244、0755-83942937
咨询电话:0755-83533241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要约》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申 购要约》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修改后的《申购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 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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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认购不足 3 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购入。
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10,000 手的必 须是5,000 手(500 万元)的整数倍。每家合格投资者在《申购要约》中填入的最大申 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T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T+1 日)每日的 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 关的法律责任。
-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
-
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 据网下个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 《缴款通知书》。
4、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T-1 日)16:00 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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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购要约》;
-
(2)《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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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 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 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 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 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 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7 年 11 月 14 日 (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 和“17 金证 01 缴款”字样,并电话确认。
账户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金城支行
银行账户:2703000629200193410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821000064
联系人:张矛
联系电话:18666822807
传真:0755-83942244
(八)违约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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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 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 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 险揭示条款参见《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 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剑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 8-9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 8-9 楼 联系人:赵剑、刘瑛
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 楼
联系人:尹晓光、罗浩
电话:0755-83936771
传真:0755-82912907
(本页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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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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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申购要约(非累计申购)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单位在此同意并确认: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后,即 构成本单位发出的、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发行人及贵司协商一致本单位 不会撤销本申购要约,本单位将据此参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 一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投标。本单位承诺并保证 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为:
| 申购利率(%)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申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申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申购单位基本信息表 | |||||
| 申购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
| 法人代表 | 经办人 |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 手 机 | 电子邮件 | ||||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托管账户详情 |
户名: | ||||
| 账号: | |||||
| 重要提示:1、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5.00%-5.50%(含本数);2、申购利率应在簿记建档 申购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 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4、每个申购利率对应 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且必须是500 万元的整数倍,并且不超过本期 债券的发行总额(即6.5 亿元);5、申购传真专线:0755-83942944;0755-83942244;0755-83942937; 6、簿记建档时间:2017 年11 月10 日北京时间14:00 至16:00;7、簿记建档场内咨询专线: 0755-83533241;8、各投资者将《申购要约》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传真至 华龙证券。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7 年 月 日 |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 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申购要约填报说明
-
1.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且
-
应为 5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规定的上限;
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基本利率不低于某 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 所有标位叠加量;
- 3.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订单示例:
| 4.订单示例: | |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5.30% | 2,000 |
| 5.40% | 3,000 |
| 5.50% | 5,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5.30%时,该申购要约无有效申购金额。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5.40%,但高于或等于 5.30%时,新增有效申
-
购金额为 2,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金额为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5.50%,但高于或等于 5.40%时,新增有效申 购金额为 3,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金额为 5,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5.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
-
万元,有效申购总金额为 10,000 万元。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 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 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 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 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 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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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 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 受 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 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 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 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 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 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 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 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 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 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 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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