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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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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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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证股份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999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 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11,200,000 股人 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0,2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8,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850,0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 民币 11,2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30,650,000.00 元。

(二) 2015 年使用金额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 2015 年度共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41,870,264.15 元,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均已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全部投入使用 .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4.21 元,为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金证股份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转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 0 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4.21 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250,208,000.00元(注1) 募集资金总额:250,208,000.00元(注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1,870,264.15元(注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1,870,264.15元(注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1,870,264.15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1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41,870,264.15 241,870,264.15 241,870,264.15 241,870,264.15 241,870,264.15
241,870,264.15
---
不适用

注 1 :募集资金总额 250,208,000.00 元,总额扣除发行费 8,337,735.85 元(发行费总额 8,358,000.00 元,扣除增值税可抵扣金额 20,264.15 元)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870,264.15 元。

注 2 :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2,020,217.07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 149,952.92 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会计师对金证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6]001131 号),认为金证股份董事会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证股份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证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金证股份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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