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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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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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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 600446 公告编号: 2016-008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 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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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霍尔果斯飞 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韬蕴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起唐湾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泽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和北京辉石盛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4. 定价原则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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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为 42.13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 现金分红、送 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 将做相应调整。
5. 发行数量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65,036,790 股,其中各方认购股数如下:
| 序号 | 认购主体 | 认购数量(股) |
|---|---|---|
| 1 | 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440,473 |
| 2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
6,749,659 |
| 3 | 霍尔果斯飞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241,633 |
| 4 | 北京韬蕴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580,109 |
| 5 | 苏州起唐湾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904,100 |
| 6 | 上海泽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120,816 |
| 7 | 北京辉石盛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000,000 |
| 合计 | 65,036,790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 现金分红等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做调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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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6. 限售期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4,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 |
| 1 | 金融业新架构业务 | 48,264.08 | 48,000.00 |
| 2 | 互联网金融数据中心 | 53,268.25 | 53,000.00 |
| 3 | 证券业务“互联网+”云平台 | 91,366.21 | 91,000.00 |
| 4 | 资产管理业务“互联网+”云平台 | 83,008.98 | 82,000.00 |
| 合计 | 275,907.52 | 274,000.00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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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
-
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10. 上市地点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限售期结束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以上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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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 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 )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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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以现金认购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公司就前述认购股份事宜与其签署了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杜宣、赵剑、李结义、徐岷 波分别签订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分别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合计 49,830,390 股,受让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 。 该事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股份过户后,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将持有公司超过 5% 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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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法人。
公司监事刘瑛、李应军,高级管理人员王清若、王桂菊、吴晓琳、 罗宇辉、周永洪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设立平安证券金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的全部财产。
因此,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 联交易。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项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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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计机构,聘请广东信达律 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法律顾问。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授权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具 体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询价对象、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等具 体事宜;
-
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根据 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 / 批准情况及要求,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
授权董事会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 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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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文件、认购协议等;
-
授权董事会根据审批部门的规定或者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
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调整;
- 授权董事会批准并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包括在
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
-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内,若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方案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宜;
-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 事项;
-
上述第 7 至 8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 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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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 共同持续发展,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 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好地促进 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定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 摘要。
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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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规则 >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之规定,特制定《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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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
相关协议;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 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暂不召开审议非公开发行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尚有部分事项待确定,公司将择期召开审议上述公司非公开 发行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七、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000 万元以内的银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同意由深圳市金证博泽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该议案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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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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