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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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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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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权进国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年独立董事的 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现年58岁,博士研究生,1992年3月毕业于清华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 一直从事通信技术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1992年5月-1999年1月,在香港三先公 司从事研发、培训、市场等工作;1999年2月-2001年9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从事交换机培训、市场拓展等工作;2001年10月至今,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担任广东省无线光通信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并担任湖南国 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材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 会议及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对董事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本人的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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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权进国 8 7 7 1 0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 开2次会议。本人的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2 2
出席次数 2 2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勤勉尽责,召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事项进行审核。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补选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总裁等事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 次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提议案及其他 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 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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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在公司现场 工作时间15天,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考察。本人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 尽的义务和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准确地向各位董事报送会议材 料。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 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 专长,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与薪酬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充分独立地发表 专业见解。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判 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 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港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钐烽科技有限公司就日常经营业务 及技术服务等事项分别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 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并经双方平等确定,本次交易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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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各项定期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需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 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 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和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清若先生 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被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所聘任职务,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邵丽丽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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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对补选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 成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 据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综合指标或管理职责,并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综合指标进行考 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六)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 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并注销已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74万份。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充分发挥了在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积极 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客观公 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谨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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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签署页)

权进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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