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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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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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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证券代码: 000021 公告编码: 2021-05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 44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89,328,22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6.50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391.5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26.29 万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6,165.28 万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实 际到账资金 146,259.83 万元(已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131.74 万元,含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I1033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 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 147,391.5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 306,726.40 146,165.28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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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2021-054

三、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 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 30,270.17 万元,本次置 换金额为 30,270.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 30,149.30 30,149.30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律师费 75.28 75.28
2 材料制作费 0.62 0.62
3 股份登记费用 8.43 8.43
4 印花税 36.54 36.54
合计 120.87 120.87

综上,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 30,270.17 万元,公司已在 《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 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 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30,270.17 万 元进行置换。

2. 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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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2021-054

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0,270.17 万元进行置换。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30,270.17 万元进行置换,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 围。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 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30,270.1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4.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 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深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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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2021-054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独立意见

  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I10530 号)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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