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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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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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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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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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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五月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声明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深圳长城开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9,328,225 股
2、发行价格:16.50 元/股
-
3、募集资金总额:1,473,915,712.50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1,461,652,810.36 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 序号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 (月) |
|
|---|---|---|---|---|
| 发行对象名称 | ||||
| 1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121,212 | 298,999,998.00 | 6 |
| 2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8,424,242 | 138,999,993.00 | 6 |
| 3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54,545 | 99,899,992.50 | 6 |
| 4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5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03,030 | 103,999,995.00 | 6 |
| 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516,107 | 190,015,765.50 | 6 |
| 8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45,454 | 74,999,991.00 | 6 |
| 9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36,363 | 59,999,989.50 | 6 |
| 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54,545 | 56,999,992.50 | 6 |
| 11 |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2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3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4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5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6 | 李伟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7 | 张和生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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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 (月) |
|
|---|---|---|---|---|
| 发行对象名称 | ||||
| 合计 | 89,328,225 | 1,473,915,712.50 | - |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89,328,225 股将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深交所上市。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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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1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2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7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20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30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4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6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37 一、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37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37 三、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8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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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公司/深科技 | 指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 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89,328,225 股A股股票的行为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 |
指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 元、千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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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1,471,259,363 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上市地点:深交所
股票简称:深科技
股票代码:000021 法定代表人:周剑
董事会秘书:李丽杰
联系电话:86-755-83200095
互联网网址:www.kaifa.cn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 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 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以上生产项目均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计 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 CAD/CAM 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 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 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 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 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 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 产租赁;LED 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 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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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销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 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取得了国资监管有权部门的批复。
2020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 年 3 月 8 日,本次发行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 号)核准批文,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9,328,225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329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 券为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1,473,915,712.50 元。
2021 年 4 月 27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330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止,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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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额 1,473,915,712.50 元,扣除承销 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12,262,902.14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61,652,810.36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89,328,225.00 元, 资本公积人民币 1,372,324,585.36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公司 将依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新增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89,328,225 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9,328,225 股,全部采 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 准文件的要求。
(三)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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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期的首日(2021 年 4 月 1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与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的 较高者,即不低于 15.52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0 元/股。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3,915,71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12,262,902.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652,810.36 元。
发行费用的明细如下:
| 序号 | 费用项目 |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
|---|---|---|
| 1 | 承销保荐费用 | 10,676,801.88 |
| 2 | 会计师费用 | 94,339.62 |
| 3 | 律师费用 | 752,830.19 |
| 4 | 信息披露费用 | 283,018.87 |
| 5 | 材料制作费用 | 6,226.46 |
| 6 | 股权登记费 | 84,271.92 |
| 7 | 印花税 | 365,413.20 |
| 合计 | 12,262,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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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发行对象及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0 元/股,发行股数 89,328,22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73,915,712.5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7 名投资者,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 (月) |
|
|---|---|---|---|---|
| 发行对象名称 | ||||
| 1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121,212 | 298,999,998.00 | 6 |
| 2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8,424,242 | 138,999,993.00 | 6 |
| 3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54,545 | 99,899,992.50 | 6 |
| 4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5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03,030 | 103,999,995.00 | 6 |
| 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516,107 | 190,015,765.50 | 6 |
| 8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45,454 | 74,999,991.00 | 6 |
| 9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36,363 | 59,999,989.50 | 6 |
| 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54,545 | 56,999,992.50 | 6 |
| 11 |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2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3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4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5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6 | 李伟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7 | 张和生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合计 | 89,328,225 | 1,473,915,712.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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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对象均以合法合规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深 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深科技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借款、提供担保 或者补偿的情形。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 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时间安排 |
|---|---|
| T-3 日 2021年4月16日 (周五) |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启动发行前会后事项承诺函 2、主承销商收盘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
| T-2 日至T-1 日 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 4月20日 (周一至周二) |
1、确认投资者收到《认购邀请书》; 2、接受投资者咨询 |
| T 日 2021年4月21日 (周三) |
1、上午9:00-12:00接收申购文件传真,簿记建档; 2、上午12:00前接受申购保证金;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4、对拟配售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5、根据询价结果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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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时间安排 |
|---|---|
| T+1 日 2021年4月22日 (周四) |
1、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
| T+2 日 2021年4月23日 (周五) |
1、向未获配售的投资者退还申购保证金 |
| T+3 日 2021年4月26日 (周一) |
1、接受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 2、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
| T+4 日 2021年4月27日 (周二) |
1、将募集资金净额划付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2、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 3、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
| T+5 日以后 2021年4月28日 (周三) |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情况报告书、主承销商合规意见等 全套材料 |
| T+6 日及以后 | 1、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申请事宜 |
| L 日 | 1、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等挂网 |
(十)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情况
1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共向 165 家机构及个人送达了认购邀请文 件。其中,前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剔除关联方)18 家、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4 家、保险公司 5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108 家。
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后(2021 年 4 月 16 日)至申购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9:00 期间内,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和生、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恒创智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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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 15 名投资主体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 件。
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180 个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 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剔除关联方)18 家、基 金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8 家、保险公司 5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117 家。
中信证券及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 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 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4 月 21 日 9:00-12:00,主 承销商共收到 24 份《申购报价单》,其中 23 份《申购报价单》为有效报价(个 人投资者金向华因未缴纳保证金,申购报价作废)。23 家有效报价投资者均按《认 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 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 行结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
-
1、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累计认购数量为 89,328,225 股;
-
2、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累计认购金额为 171,000.00 万元;
-
3、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累计家数为 35 家。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时, 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16.50 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
2021 年 4 月 21 日 9:00-12:00 共有 24 名投资者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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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类 别 |
关联 关系 |
锁定期 (月)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获配数量 (股) |
|---|---|---|---|---|---|---|---|
|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
| 1 | 张庆杰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5.74 | 5,000 | - |
| 15.96 | 5,000 | ||||||
| 16.37 | 5,000 | ||||||
| 2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08 | 6,000 | - |
| 16.48 | 5,500 | - | |||||
| 16.88 | 5,000 | 3,030,303 | |||||
| 3 | 金向华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44 | 10,000 | (未缴保 证金,申购 报价无效) |
| 17.03 | 8,000 | ||||||
| 17.41 | 6,000 | ||||||
| 4 | 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5.60 | 5,000 | |
| 5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无 | 6 | 16.90 | 5,000 | 3,030,303 |
| 6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70 | 13,900 | 8,424,242 |
| 15.52 | 14,000 | - | |||||
| 7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70 | 9,990 | 6,054,545 |
| 15.52 | 10,000 | - | |||||
| 8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70 | 29,900 | 18,121,212 |
| 15.52 | 30,000 | - | |||||
| 9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无 | 6 | 16.90 | 6,000 | 3,636,363 |
| 16.24 | 6,000 | - | |||||
| 15.58 | 6,000 | - | |||||
| 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8.18 | 5,700 | 3,454,545 | ||
| 15.86 | 11,000 | - | |||||
| 11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 | 无 | 6 | 17.18 | 7,500 | 4,545,454 |
| 12 | 毛立军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5.80 | 5,000 | - |
| 13 | 张和生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89 | 5,000 | 3,030,303 |
| 14 |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7.83 | 5,000 | 3,030,303 |
| 15.56 | 10,000 | - | |||||
| 15.53 | 15,000 | - | |||||
| 15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 | 无 | 6 | 15.52 | 5,000 | - |
| 16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60 | 5,000 | 3,030,303 |
| 17 |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96 | 5,000 | 3,030,303 |
| 18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60 | 5,000 | 3,030,303 |
| 19 | 李伟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81 | 5,000 | 3,030,303 |
| 20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 | 无 | 6 | 15.52 | 5,000 | - |
| 2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无 | 6 | 16.58 | 9,000 | - |
| 16.50 | 19,400 | 11,516,107 | |||||
| 15.78 | 20,900 | - | |||||
| 22 |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无 | 6 | 16.50 | 5,000 | - |
| 2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 | 无 | 6 | 16.86 | 10,400 | 6,30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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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类 别 |
关联 关系 |
锁定期 (月)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获配数量 (股) |
|---|---|---|---|---|---|---|---|
| 16.36 | 20,400 | - | |||||
| 16.12 | 25,400 | - | |||||
| 24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保险公司 | 无 | 6 | 16.95 | 5,000 | 3,030,303 |
| 16.60 | 5,000 | - | |||||
| 15.85 | 5,000 | - | |||||
| 小计 | 89,328,225 |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或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发 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使用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 受深科技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 借款、提供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询价申购的 24 名投资者中,除个人投资者金向华因未缴纳保证金,申购 报价作废外,其余 23 名投资者均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 单及完整的附件,需缴纳保证金的投资者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其申购 报价合法有效。
3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0 元/股,发行股数 89,328,22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73,915,71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2,262,902.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652,810.36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7 名投资者,均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送认购邀请书的特定对象名单内,本次发行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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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 (月) |
|
|---|---|---|---|---|
| 发行对象名称 | ||||
| 1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121,212 | 298,999,998.00 | 6 |
| 2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8,424,242 | 138,999,993.00 | 6 |
| 3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54,545 | 99,899,992.50 | 6 |
| 4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5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03,030 | 103,999,995.00 | 6 |
| 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516,107 | 190,015,765.50 | 6 |
| 8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45,454 | 74,999,991.00 | 6 |
| 9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36,363 | 59,999,989.50 | 6 |
| 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54,545 | 56,999,992.50 | 6 |
| 11 |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2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3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4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5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6 | 李伟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7 | 张和生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合计 | 89,328,225 | 1,473,915,712.50 | - |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 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 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及合规性核查
1 、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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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 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 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 C 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 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 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 C5-积极型。本次深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 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 可参与认购。风险等级为 C2 的普通投资者应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材 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后,经主承销商确认符合 要求后方可参与认购。
本次深科技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 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 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2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3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4 |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5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6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B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7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8 | 张和生 | B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9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0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1 | 李伟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12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B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3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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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 14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5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16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 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经核查,上述 17 名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
2 、发行对象合规性
经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全部 17 名发行对象均按照《认购 邀请书》的要求按时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核查结果如下:
(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其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 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2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3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公募基金管理人,其以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富 荣基金欣盛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富荣长赢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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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军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交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 4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 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5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本次以 管理的产品“中意资产-卓越枫叶 15 号资产管产品”参与认购,该产品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保险资产管理 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登记证明,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
( 6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其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7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经营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其以“招商 资管定臻宝 20210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 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 8 )张和生
张和生为自然人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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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9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 手续,并提交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公募基金管理人,其以管理的产品“诺德基金千 金 113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6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 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交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 11 )李伟
李伟为自然人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12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 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13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 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14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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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 记手续,并提交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15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 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16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 记手续,并提交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其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 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 17 家投资机构及个人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 89,328,225 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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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股份。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认购金额、限售期安排具体如下:
| 序号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 (月) |
|
|---|---|---|---|---|
| 发行对象名称 | ||||
| 1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121,212 | 298,999,998.00 | 6 |
| 2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8,424,242 | 138,999,993.00 | 6 |
| 3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54,545 | 99,899,992.50 | 6 |
| 4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5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03,030 | 103,999,995.00 | 6 |
| 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516,107 | 190,015,765.50 | 6 |
| 8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45,454 | 74,999,991.00 | 6 |
| 9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36,363 | 59,999,989.50 | 6 |
| 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54,545 | 56,999,992.50 | 6 |
| 11 |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2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3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4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5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6 | 李伟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17 | 张和生 | 3,030,303 | 49,999,999.50 | 6 |
| 合计 | 89,328,225 | 1,473,915,712.50 | - |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
| 法定代表人 | 张大伟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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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 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8,121,21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2、广东恒 | 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名称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32 |
| 法定代表人 | 钟优西 |
| 注册资本 | 31,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有限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 8,424,24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6151(集群注册)(JM)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恒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300,1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 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6,054,54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名称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 号合芜蚌实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 术研发中心D座5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郑永霄 |
| 注册资本 | 132,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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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风险投资,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的受托管理,企业并购和重组,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
5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名称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3楼301、3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孙鸿飞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土地房屋设备的租赁;建设项目的运营管 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6,303,03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法定代表人 | 沈如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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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482,725.6868万元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
| 经营范围 |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 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 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 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 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 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 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 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经金融监管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1,516,10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20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小舟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基金销售;基金募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545,45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名称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
| 法定代表人 | 严亦斌 |
| 注册资本 | 312,617.452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证券承销 与保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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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636,36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国泰君 |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 注册资本 | 890,794.7954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 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454,54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名称 |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11号709室 |
| 法定代表人 | 蒋宇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B230-1 |
| 法定代表人 | 吴永烈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 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 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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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名称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
| 住所 | 美国纽约州 |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境外机构 编号) |
QF2003NAB009 |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JPMorgan Chase Bank 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4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邓晓力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5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紫竹七路中国经贸大厦7A |
| 法定代表人 | 剧江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保险、证券和银行及其它金融业务)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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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6 个月。
16 、李伟
| 16、李伟 | |
|---|---|
| 姓名 | 李伟 |
| 性别 | 女 |
| 身份证号码 | 440301197206013621 |
| 住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1501楼02B单元 |
李伟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7 、张和生
| 姓名 | 张和生 |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码 | 342822196212270010 |
| 住址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广西路2666号安徽金陵大饭店29层 |
张和生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
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并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主承销商对认购资金来源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 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认购对象的情况如下:
(1)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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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接受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主承销商以及前述 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获配投资者均以合法合规的自 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2)本次获配的 17 家投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深科技及 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 及其最终认购方(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 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 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使用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 受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借款、 提供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
| 保荐代表人: | 黄彪、路明 |
| 项目协办人: | 杨颖欣 |
| 项目组成员: | 何洋、罗祥宇、徐亚欧、李从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 电话: | 0755-2383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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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083778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齐轩霆 |
|---|---|
| 经办律师: | 蒋雪雁、丁继栋、甘燕 |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北京嘉里中心北楼27层 |
| 电话: | 010 57695600 |
| 传真: | 010-57695788 |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杨志国 |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章顺文、倪万杰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电话: | 0755-82584596 |
| 传真: | 0755-82584508 |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杨志国 |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章顺文、张嫣明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电话: | 0755-82584596 |
| 传真: | 0755-82584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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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全称) | 持股总数 (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数量(股) |
|---|---|---|---|---|
| 1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538,558,777 | 36.61% | - |
| 2 |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 106,649,381 | 7.25% | - |
| 3 | 翁仁源 | 46,880,000 | 3.19% | -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0,234,131 | 1.38% | - |
| 5 | 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035,157 | 0.41% | - |
| 6 | 罗永民 | 5,736,050 | 0.39% | - |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 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
4,661,100 | 0.32% | - |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4,135,038 | 0.28% | - |
| 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063,770 | 0.28% | - |
| 1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993,100 | 0.27% | - |
| 合计 | 740,946,504 | 50.38% | - |
注:翁仁源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6,880,000 股,深圳前海 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035,157 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股份登记日)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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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数量 (股) |
|---|---|---|---|---|
| 1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538,558,777 | 34.51% | - |
| 2 |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 106,649,381 | 6.83% | - |
| 3 | 翁仁源 | 46,880,000 | 3.00% | -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0,234,131 | 1.30% | - |
| 5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121,212 | 1.16% | 18,121,212 |
| 6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516,107 | 0.74% | 11,516,107 |
| 7 |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有限基金 | 8,424,242 | 0.54% | 8,424,242 |
| 8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03,030 | 0.40% | 6,303,030 |
| 9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6,054,545 | 0.39% | 6,054,545 |
| 10 | 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035,157 | 0.39% | - |
| 合计 | 768,776,582 | 49.26%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新股 89,328,225 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电集团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6,686 | 0.04% | 89,924,911 | 5.76%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70,662,677 | 99.96% | 1,470,662,677 | 94.24% |
| 三、股份总数 | 1,471,259,363 | 100.00% | 1,560,587,588 | 1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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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 的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并为公司后续融资提供良好的保障,支持公司经营业务 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展开。项目实施 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在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及模组制造领域的生产能力,助推公 司实现战略升级、纵向一体化的业务布局,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市场地位,提高 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促 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重大影响。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
| 2021 年1-3 月 /2021 年3 月31 日 |
2020 年度/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3 月 /2021 年3 月31 日 |
2020 年度/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元) |
7,773,427,922.76 | 7,584,933,624.26 | 9,235,080,733.12 | 9,046,586,434.62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润(元) |
200,112,361.34 | 857,132,642.21 | 200,112,361.34 | 857,132,642.21 |
| 总股本(元) | 1,471,259,363.00 | 1,471,259,363.00 | 1,560,587,588.00 | 1,560,587,5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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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360 | 0.5826 | 0.1282 | 0.5492 |
|---|---|---|---|---|
| 每股净资产 (元/股) |
5.28 | 5.16 | 5.92 | 5.80 |
注:
-
1、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计算;
-
2、发行后总股本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与本次新增股本合 计数计算;
-
3、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 发行后测算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计算;
-
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发行后测算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测算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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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合 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8]第 ZI10117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196 号)和《审计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176 号),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9 月30 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1,481,078.63 | 1,200,358.14 | 1,008,596.05 | 1,120,989.08 |
| 资产总计 | 2,200,113.18 | 1,845,336.04 | 1,599,683.10 | 1,659,948.37 |
| 流动负债 | 1,293,436.53 | 1,113,797.95 | 900,967.41 | 1,039,824.42 |
| 负债合计 | 1,452,772.91 | 1,135,125.08 | 922,702.50 | 1,067,072.42 |
| 所有者权益 | 747,340.27 | 710,210.97 | 676,980.60 | 592,875.95 |
|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 益 |
723,518.03 | 692,264.79 | 666,909.85 | 585,669.26 |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057,152.16 | 1,322,381.88 | 1,606,100.60 |
1,420,977.86 |
| 营业利润 | 64,657.30 | 54,639.81 | 75,169.55 |
73,398.30 |
| 利润总额 | 64,670.87 | 54,659.41 | 75,125.31 |
73,170.83 |
| 净利润 | 53,166.42 | 44,185.85 | 60,983.77 |
57,389.56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590.74 | 35,230.12 | 57,453.89 |
54,1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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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053.20 | 15,874.74 | -6,140.92 | 7,905.11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94,769.93 | -100,016.68 | 42,077.04 | 71,967.2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24,819.30 | -112,413.81 | -120,760.10 | -105,138.6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5,093.10 | 160,784.61 | 88,590.43 | 96,364.7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
-32,213.10 | -39,071.05 | 19,731.69 | 53,326.3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项目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流动比率(倍) | 1.15 | 1.08 | 1.12 | 1.08 | |
| 速动比率(倍) | 0.96 | 0.87 | 0.88 | 0.92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 | 66.03% | 61.51% | 57.68% | 64.28% | |
| 每股净资产(元) | 4.92 | 4.71 | 4.53 | 3.98 | |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05 | 7.84 | 10.14 | 7.35 | |
| 存货周转率(次) | 4.13 | 5.37 | 7.96 | 9.97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4 | -0.68 |
0.29 | 0.49 |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74 | 0.96 |
1.23 | 1.10 | |
|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计算 |
6.24% | 5.19% | 8.87% | 9.74% |
|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计算 |
5.04% | 2.34% | -1.00% | 1.42% | |
| 基本每股收 益(元) |
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计算 |
0.3031 | 0.2395 | 0.3905 | 0.3679 |
|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计算 |
0.2450 | 0.1079 | -0.0417 | 0.0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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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 项目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 稀释每股收 益(元) |
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计算 |
0.3031 | 0.2395 | 0.3905 | 0.3679 |
|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计算 |
0.2450 | 0.1079 | -0.0417 | 0.0537 |
注:2020 年 1-9 月指标未经年化。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部分内容详情请见《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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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 行方案要求,发行数量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 号)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 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 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 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如下:
-
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以及发行人分别与
发行对象就本次发行已签署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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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
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中国法律的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 有效。
-
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同
意。
三、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 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 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 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 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 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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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上市申请书;
-
2、保荐协议;
-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9、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
12、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深科技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联系人:李丽杰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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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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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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