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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22, 2016

53561_rns_2016-04-22_c43d55d0-4392-4631-88bf-c2a0b3d09ae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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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议案,我们认为:

  • 1 、 高管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拟任 岗位的职责要求;

  • 2 、 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 3 、 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庞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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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大梁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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