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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Mar 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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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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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 年 1-8 月本人担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此任 职期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11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2011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参与。此外,应参加 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能够认真地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关联交 易、项目投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履约保函担保等情 况,与公司高管、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 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特别关注了对外项目投资风险、汇率变化对公司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影响、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事项以及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的建 立和落实情况,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交换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55 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本人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 系列事项发表了共计 28 次独立意见,未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具体如下表:

序号 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时间 意见类型 1 关联方房屋租赁 2011-01-17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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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收购金冠科技100%股权事宜 2011-02-22 同意
3 增持长城科美3%股权等事宜 同意
4 独资设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事宜 2011-03-02 同意
5 关联方房屋租赁 2011-03-08 同意
6 关联方房屋租赁 2011-03-22 同意
7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2011-03-28 同意
8 控股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之子公司电镀线改造工程
报废处理的事前认可
同意
9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同意
10 与关联方中国电子下属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中国电
子东莞产业建设有限公司的事前认可
同意
11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11-03-29 同意
12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13 控股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之子公司电镀线改造工程
报废处理
同意
14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15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组合业务事宜 同意
16 独资设立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同意
17 投资参股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建设有限公司暨关联
方共同投资事宜
同意
18 经营班子奖励事宜
同意
19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 在中电财务关联交易存款事宜 同意
21 关联方房屋租赁 2011-04-22 同意
22 关联方房屋租赁 2011-05-25 同意
23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1-08-08 同意
24 出售所持海量存储10%股权事项 同意
25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宜 同意
26 为CMEC 提供履约保函担保额度
同意
27 全资子公司开发香港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股E&H
Co.,Ltd
2011-08-29 同意
28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三、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 1 、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及召集了2011年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听取了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同时对公司经营班子奖励等事项进行了积 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 2 、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了有 建设性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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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 日常工作情况

2011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 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 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进行事前书面认可。

2011 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时间约为 11 天,同时在日常 履职过程中,能够通过现场调查、听取汇报、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公司对外投资、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深 入了解董事会相关议案起草情况,并充分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 规范化运作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在公司年报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 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 、 培训、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能够持续加强学习,加 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升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 其他工作

2011 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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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 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汇报!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致洁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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