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29, 2015

53561_rns_2015-03-29_6757648c-2fe6-4d9b-af38-681e04cedba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2014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信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 ” ) 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深科技 ” 或 “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深科技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3]1010 号文 ) ,批准了深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51,981,582 股 ( 每股面值 1 元 )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5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691,516,198.1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8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336,198.1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止到位,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报告号为 XYZH/2013SZA1019 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深科技已使用募集资金 256,471,862.18 元,其 中用于,智能移动通信终端搬迁扩产建设项目 158,471,862.18 元;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 9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1,604,064.96 元,用于支 付银行手续费用 15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22,468,250.88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深科技当年已使用募集资金 152,674,707.04 元, 其中,用于智能移动通信终端搬迁扩产建设项目 126,697,509.65 元;用于国际智 能电表计量终端与管理系统项目 24,196,385.94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80,811.45 元;用于支付银行手续费用 13,772.34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入 6,574,061.89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76,367,605.7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深科技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 〕 44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3 年 9 月 5 日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并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 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在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实施进 度,提出用款额度,再根据用款额度的大小,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 分管副总裁、总裁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安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深圳分行、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分别开设智能移动通信终端搬 迁扩产建设项目、国际智能电表计量终端与管理系统项目、高端医疗电子设备及 部件生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专用账户。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与专户银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协商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公司所有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 的募集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并在定期存单到期解除后及时转 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 续存,不得被直接支取,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进行划转。公司如需提前使用以上定期存单项下的资金,须 将此笔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后,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支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取使用。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与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规定: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国际智能 电表计量终端与管理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 所有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只作为存款用途,不办理其他结算及现金 业务,也不得向协议规定的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 使用资金,必须立即将相应募集资金转回原专户。此次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源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主体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保荐机构、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 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 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1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募集资金 财务费用*1 合计
浦发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79150154740012696 80,843,781.12 2,475,024.69 83,318,805.81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19200188000298167 73,000,000.00 2,262,369.95 75,262,369.95
民生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691736655 24,804,233.45 2,696,196.52 27,500,429.97
浦发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79150155200000718
合计 —— 178,648,014.57 7,433,591.16 186,081,605.73

注 1 :财务费用中包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 7,447,513.50 元及支付转账 手续费用 13,922.34 元。

( 2 )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 691736655 )中的下列存款金额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款方式 存单号 存放期 存单金额
定期存款 90072412 2014.09.11-2015.03.11 20,143,000.00
定期存款 90072413 2014.09.11-2015.03.11 20,143,000.0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定期存款 90072414 2014.09.11-2015.03.11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90072415 2014.09.11-2015.03.11 30,000,000.00
定期存款 —— —— 90,286,000.00
合计 90072412 2014.09.11-2015.03.11 20,143,000.00

注 2 :存单金额中包含 2014 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共 286,000.00 元。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请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请见附表。

五、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经 2014 年 4 月 25 日第二十二次 (2013 年度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国 际智能电表计量终端与管理系统项目实施地点将由惠州变更为东莞,实施主体由 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惠州以募集 资金 13,900 万元对开发东莞进行增资,由开发东莞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国际智能电 表计量终端与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为 9 个月。根据开发东莞项目整体 进度, 2015 年 4 月前可完成人员、产线及业务搬迁,预计 2015 年 4 月可实现正 常生产。

2 、经 2014 年 4 月 25 日第二十二次 (2013 年度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智 能移动通信终端搬迁扩产建设项目建设期预计延期至 2015 年 1 月前完成。该项目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投资 15,847.19 万元,原计划于 2013 年 7 月竣工,但 2013 年下半年受智能手机行业市场需求整体下滑的影响,导致公司智能移动通信 终端搬迁扩产建设项目建设期延后(其中搬迁项目已如期完成),随着 4G 手机的 全面推广,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购买 SMT 等相关设备,截至报告日,该项目 投资已基本完成。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 XYZH/2014SZA1017-18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4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 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深科技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 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深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 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深科技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6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附表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7,336,198.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674,707.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9,146,719.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87%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的 行性是
变更项 本年度投入金额
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
(1)
入金额(2)
效益
(2)/(1)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移动通信终端
366,000,000.00
366,000,000.00

126,697,509.65

285,169,521.83

78%
2015 年1 月 29,077,736.63
注1
搬迁扩产建设项目
2、国际智能电表计量

139,000,000.00
139,000,000.00

24,196,385.94

24,196,385.94

17%
2015 年4 月 不适用
终端与管理系统项目
3、高端医疗电子设备
73,000,0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及部件生产项目

==> picture [6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4、补充永久性流动资
- 73,0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
5、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9,336,198.10
99,336,198.10

1,780,811.45

99,780,811.45

100.45%
3*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77,336,198.10
677,336,198.10

152,674,707.04

409,146,719.22
29,077,736.6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医疗电子设备及部件生产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公司现有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医疗产品客户主要工厂位于海外,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同时更近距离服务客户,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实现整体医
疗项目规模和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将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马来西亚
的自有资金投资,同时公司将根据医疗设备产品的发展和海外客户的导入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扩大生产规模。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2014 年4 月25 日第二十二次(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国际智能电表计量终端与管理系统项目实施地点将由惠州变
更为东莞(详见五、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五、1-2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智能移动通信终端搬迁扩产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额为126,018,184.24 元,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 picture [6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按规定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转作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201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情况

注 1 : 2014 年上半年受 4G 终端市场未达预期、智能手机行业市场需求整体平稳影响,公司对智能移动通信终端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调整,即于 2015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此报告期收益与预计效益不具有可比性,公司于报告期内购买 7 条 SMT 线体,订购 50 台测试设备,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安排采购设备。

注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高端医疗电子设备及部件生产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 75,262,369.95 元,其中银行利息 2,262,369.95 元,已于 2015 年 1 月 6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注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及累计投入金额中含有银行利息 444,613.35 元。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picture [702 x 1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 对应的原承诺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的项目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补充永 高端医疗电子
久性流 设备及部件生 73,0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产项目
合计 73,000,000.00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6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公司现有客户医疗器械设备生产商RESMED 主要工厂位于新加坡,为了更近距离服务客
户,大幅度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已于2014 年1 月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开
发马来西亚。为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实现整体医疗项目规模和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决
定停止境内医疗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医疗项目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将使用公司自有资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金。
2014 年12 月30 日,公司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端医疗电子设备及部件生产
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7,518.51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218.51 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picture [6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