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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XC-LED Technology Co.,Ltd — M&A Activity 2026
Ma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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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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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6-42
证券代码:300889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 规定的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硅 翔”)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参考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交易各方严格履行交易 协议的情况下,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 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 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 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 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并经交易对方承 诺,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 协同效应;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