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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XC-LED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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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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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需发表独 立意见的事项,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二、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等 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任何违规 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杨高宇 傅曦林 钱可元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8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