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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nsys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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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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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 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思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 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思新”)为募投 项目“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 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公司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18,883,558.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04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002,412,490.3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 91,795,770.6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10,616,719.65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584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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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 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并使用 3,156 万元募集资金向高 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与高芯思通、保荐机构中天国 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就“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 户,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 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 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地点调整至江苏 省南京市,并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披露,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依次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
| 1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6,526.68 | |
|---|---|---|---|
| 66,526.68 | |||
| 2 |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4,154.93 | 44,154.93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130,681.61 | 130,681.61 |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具体情况及原 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科思科技,鉴于项目实施地点已调 整至江苏省南京市,为更好地管理项目建设进度,提升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益,公 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为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具 体情况如下:
| 体情况如下: | ||
|---|---|---|
| 募投项目名称 | 新增前实施主体 | 新增后实施主体 |
| 电子信息装备项目 | 科思科技 | 科思科技、南京思新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具体情况
“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原计划投资用于生产厂房的购置、装修及配套设施建 设,以及添置先进的装配、调试、检验、试验及其他设备和建立信息化、数字化 生产管控体系等。公司拟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在南京江宁开发区购置土地及添置 装配、调试、检验、试验等设备,建设自有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及其他设备和 建立信息化、数字化生产管控体系等。本次调整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具体投资构 成发生变化,公司对预计添置的设备清单进行了更新。
本项目原计划主要承担公司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 便携式无线指挥终端、其他信息处理终端及专用模块等产品的生产任务,根据公 司业务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调整本项目产品规划内容,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序号 | 调整前产品规划 | 调整后产品规划 |
|---|---|---|
| 1 | 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 | 指挥控制信息处理系统及设备 |
| 2 | 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 | 软件雷达信息处理系统及设备 |
3
| 3 | 便携式无线指挥终端 | 无线通信系统及设备 |
|---|---|---|
| 4 | 其他信息处理终端及专用模块 | 其他信息处理系统、设备及专用模块 |
| 5 | —— | 智能化系统及设备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原因
前期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南京市,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 露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建设协议”。鉴于电子信息装 备项目实施地点已经变更至南京,为加强对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建设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运用效益,公司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南京 思新作为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与母公司科思科技共同建设该项目。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以注资、借款等方式向南京思新提供募集资金, 用于实施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具体增资金额、借款金额届时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现有的生产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增长的销售需求与长远发展的战 略布局,公司急需新建自有产权的生产基地以实现规模化和自主化生产,为更好 地建设电子信息装备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 司计划不再直接购买厂房,拟通过购置土地、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方式开展本 项目建设,并进行设备投资。“十四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行业要加快信息化 和智能化,深化协同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政策的指引下,电子信息行业的 自主创新将不断增多。同时,行业内国产化替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未来将存在 大量国产化替代的市场空间。因此,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 力,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产 能,在自身业务规划的基础上,调整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产品规划内容。
(四)募投资金投入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在南京市投资建设电子信息装备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44,154.93 万 元,其中建设投资 35,154.93 万元(包含土地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9,000 万元。 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投资内容 | 合计 | 投资比例 |
|---|---|---|---|
| 1 | 建设投资 | 35,154.93 | 7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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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工程费用 | 30,632.10 | 69.37% |
|---|---|---|---|
| 1.1.1 | 建筑工程费 | 23,155.81 | 52.44% |
| 1.1.2 | 设备购置费 | 7,332.44 | 16.61% |
| 1.1.3 | 安装费 | 143.85 | 0.33% |
| 1.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4,205.12 | 9.52% |
| 1.2.1 | 土地购置费 | 3,066.00 | 6.94% |
| 1.2.2 | 其它费用 | 1,139.12 | 2.58% |
| 1.3 | 预备费 | 317.71 | 0.72%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9,000.00 | 20.38% |
| 3 | 项目总投资 | 44,154.93 | 100.00% |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科思科技和科思科技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 3、项目必要性
(1)建设自有产权生产基地,满足公司战略布局需要
公司现有的生产场地均为租赁场所,并且已全部用于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 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便携式无线指挥终端和其他信息处理终端及专用模块等 产品的生产车间以及原材料仓、半成品仓和成品仓。随着行业规模扩大,公司急 需新建自有产权的生产基地以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从而满足 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布局需要。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新建生产车间、辅助办公等设施,新生产场地将 按照生产流程工序合理构建空间布局,增加产品生产线,打破现有场地限制的现 状,满足公司长期增长的销售需求。同时借此降低外协依赖程度,提升订单响应 能力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实现自主化生产。
(2)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产业链协同发展
公司每年营业收入 50%以上来自华东地区和华北地区,通过在南京建设本项 目,可以进一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产业链协同效应。
(3)响应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 求,以大数据、物联网、通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底层支撑,实现电子信息装 备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实现生产车间高科技、高效能,产品高质量,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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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电子信息装备产 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4、项目可行性
(1)公司丰富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在电子信息领域积累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有竞争力的核心 技术,包括基于虚拟化的专属云技术、高性能融合平台设计技术、智能化无线自 组网技术等,公司不断将前期积累的技术优势逐步转化为产品优势,营业收入进 入快速攀升通道。公司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2)完善的产品生产资质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已经具有完整的电子信息装备的研制生产资质,符合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获得了长期稳定的供应商资质,对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形成竞争优势,使公司 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也保障了公司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南京思新作为实施主体,同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调 整产品规划,是公司基于当前行业发展、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 安排,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 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 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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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南京思新作为实施主体同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调整 产品规划是基于当前行业发展、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 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 设内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 内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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