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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nsys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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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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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910,616,719.65 元,其中超募资金603,800,619.65 元。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1%。

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83,55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2,412,490.3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95,770.67 元(含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 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3,800,619.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第ZA9058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0 年10 月21 日、2022 年4 月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深圳市科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电子信息装备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154.93 44,154.93
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6,526.68 66,526.68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30,681.61 130,681.61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 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 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 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 剩余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0,616,719.65 元, 其中超募资金603,800,619.65 元。

公司于2020 年11 月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631,4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 年4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 年 5 月13 日通过了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1 年12 月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 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高芯思通提供3,156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公司于2022 年4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 年 5 月19 日经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03,800,619.65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180,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1%。公司最近12 个 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 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 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 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 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 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