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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nsys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58641_rns_2021-04-19_b5efda3f-0e32-4fbe-ba2e-e8334a3b529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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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拟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相关资料进行提前审阅,并对公司提供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进行 认真审查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 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宋昕 韩慧博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