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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SC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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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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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博 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年月日2011718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号128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人241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904
年(经审计)2023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亿元34.83
审计业务收入 亿元30.99
证券业务收入 亿元18.40
年上市公司2024(含A、B股)审计情况 客户家数 家707
审计收费总额 亿元7.20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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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 与公司管理层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团队召开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议,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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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团队召开第二次审计沟通会议,就 2024 年度整体审计情况、审计重点事 项、持续跟踪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 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