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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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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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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8 月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

二、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六条 ……
(一)公司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指公
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或以上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
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
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出具专项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
判断的依据。
(二)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
(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
(四)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
(七)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
东征集投票权。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
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方式进行征集。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
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
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
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本制度第十六条之职
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
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
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
效措施收回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
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除履行本制度第十六条之职责外,
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
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
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
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委
托理财、提供财务资质、募集资金使用有
关事项、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
(七)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
交易或者转让;
(八)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的事项;
(九)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8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