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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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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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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8 月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制度修订情况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修订《深圳市安车检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部分条款。

二、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为强化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
细则”)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
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
作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
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
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细则的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
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委员任
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
程》或本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
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新增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
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
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
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
及其实施;
(三)必要时就重大问题与外部审计师
进行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六)审查和评价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
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
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其实施;
(三)必要时就重大问题与外部审计师进行
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六)审查和评价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
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第九条所述材料进
行审议,并形成相关书面议案,呈报董
事会讨论:
……
(五)其他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第十条所述材料进行审
议,并形成相关书面议案,呈报董事会讨论:
……
(五)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
持。在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
告公布前应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于
会议召开前5 日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会
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
于收到提议后10 日内召集临时会议。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任一
委员主持。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
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并主持。在公司中期财
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公布前应召开审计
委员会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5 日通知全体
委员。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召集人于收到提议后10 日内召集临时会
议。
第二十二条 在本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在本细则中,“以上”、“以下”、“以内”包
括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条款不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8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