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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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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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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三 家机动车检测站70%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基于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拟变更“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 入的募集资金中的6,029.8万元,用于沂南县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的股权、 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的股权、蒙阴县蒙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 的股权,实施主体由“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 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 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70%股权。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 调整内容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生明 谈 侃 王 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