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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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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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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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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生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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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提供独立、客 观、专业的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5 次,实际出席15 次;应出席股东大会4 次,实际出席4 次,无缺席或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另两位独立董事谈侃先生、 王冠先生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决策前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1 月6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参与成立临沂市常盛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 企业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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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1 月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深圳市 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 及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4 月10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深圳 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 议及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4 月22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续 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5 月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 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独立意见、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调整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签署《购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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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更换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评估机 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5 月26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独立意见。

7、2020 年6 月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6 月2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 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 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8 月27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参与设立深圳安 辰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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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 年9 月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 表了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 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 立意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的独立意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独 立意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11 月2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 表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11 月10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 表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13、2020 年12 月2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 表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的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另两位独立董事谈侃先生、 王冠先生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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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4 月22 日,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 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5 月18 日,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 测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事前 认可意见。

3、2020 年6 月24 日,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 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深圳市 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 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事前 认可意见、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事前 认可意见、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20 年9 月18 日,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 表了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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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事前认可意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事 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事前认可 意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5、2020 年11 月10 日,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 发表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 年度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委员,本人在2020 年参加上述委员会相关会议,并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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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核查监督。报告期内,本 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 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从而促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 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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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署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生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