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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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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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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因暂时代缴控股股东贺宪宁先生个人所得税税款3,149,760.00 元形成资金往来外,截止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 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事 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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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3 号: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公 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 的态度,我们在对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 基于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7,25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6,813,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8 股,共 计转增53,803,2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1,057,200 股。

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意愿、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经营 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过商 议,发表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 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四、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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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 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六、对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出于经营发展的 需要。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信贷提供担保,可提高公司的银 行信用,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子公司担保的对象为母 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七、对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 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为不超过55,000.00 万元(含 5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最高理财额度 不超过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最高理财额度不 超过40,000.00 万元含 40,000.00 万元),以上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期限一年,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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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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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程贤权 葛蕴珊 何晴

2018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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