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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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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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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 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必要的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 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交流;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 依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并兼顾公司主业经营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 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 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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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程贤权 葛蕴珊 何晴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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