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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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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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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18]002171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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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 1-2 |
| 说明 | ||
| 二、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控股 | 3 |
| 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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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18]002171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市 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2017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8 年4 月10 日签发了大华 审字[2018]00470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就安 车检测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安车检测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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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特字[2018]002171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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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安车检测公司实施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 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 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安车检测公司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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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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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17年期初占 用资金余额 |
2017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17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
2017年期末占 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
贺宪宁 | 实际控制人 | 其他应收款 | - | 314.98 | 314.98 | - | 代缴个人所得税 | 非经营性占用 (说明1)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314.98 | 314.98 | - | ||
| 关联方自然人及 其控制的法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 |
杭州安车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14.14 | 242.20 | 77.39 | 978.95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占用 |
| 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118.00 | 155.66 | 27.74 | 5,245.9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占用 | |
| 小计 | — | — | — | 5,932.14 | 397.86 | 105.13 | 6,224.87 | ||
| 总计 | — | — | — | 5,932.14 | 712.84 | 420.11 | 6,224.87 |
注1:本公司股改时以净资产折股,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股东“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共计4,473,919.80元,但因折股环节的个人所得未以现金形式支付,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 务存在实际困难,特向税务机关申请延缓扣缴税款,约定于公司上市的次月15日内缴纳。(公司备案登记资料文号深地税南受执【2014】8351号。)本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正式挂牌上市,按承诺于2017年 1月10日代缴了该事项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共计4,473,919.80元。上述个人所得税税款除贺宪宁应缴纳的税款3,149,760.00元于2017年3月20日汇入公司账户外,其余自然人股东税款均于2017年1月10日之前 将税款汇入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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