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17, 2013

53616_rns_2013-05-17_4fe15283-6477-46e5-b2af-718ab2122ce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 2013-2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2]1643 号文核准,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2,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5.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186,894,4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 验字【2013】000102 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于2013年5月17日分别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 阳市府大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1090155260000032,截止2013年5月17 日,专户余额为49,454.44万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数控 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2、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

  • 专项账户,账号为36410188000326434,截止2013年5月17日, 专户余额为34,618万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21001404301052513521,截止2013年5月17日,专户余额为 19,232万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 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 4、公司在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 户,账号为211111210018170069968,截止2013年5月17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专户余额为12,638万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重大型数控机 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5、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301000129249107692, 截止2013年5月17日,专户余额为2,747万元人民币,该专户 仅用于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上述各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第一创业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 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

第一创业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 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 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一创业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公司和上述各银行应当配合第一创业的调查与查询。 第一创业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 情况。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四、公司授权第一创业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军辉、王伟 刚可以随时到上述各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上述 各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上述各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 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第一创业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 向上述各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上述各银行按月(每月10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第一 创业。

六、公司1 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 过5000 万元或该专户总额20%的,公司及上述各银行应当及 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第一创业,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第一创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第一创业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 上述各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向公司、上述各 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 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上述各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或第一创业出具 对账单或向第一创业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 合第一创业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第一创业均可以单方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面终止本协议,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九、第一创业发现公司、上述各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 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 告。

十、本协议自公司、上述各银行、第一创业三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 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第一创业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一、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 先通过各方之间的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向另一方 送达要求就前述争议进行协商解决的通知之日起30 工作日 内未能得以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公司、上述各银行、第一创业 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 各报备一份,其余留公司备用。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 2、公司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

  • 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 银行沈阳北站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6、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57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69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