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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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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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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4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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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 年7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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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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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董事会于2020 年8 月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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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 人,现场出席6 人,独立董事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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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丽无法现场参会,授权独立董事张黎明代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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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会董事推举车欣嘉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部分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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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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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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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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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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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车欣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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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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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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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车欣嘉
委员:董凌云、魏华亮、周建华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田丽
委员:王英明、董凌云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英明
委员:张黎明、车欣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黎明
委员:钟田丽、董凌云
(5)预算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车欣嘉
委员:董凌云、周建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凌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董凌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春时先生、吴春宇先生、刘晓春先生、于 春明先生、刘成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秦琴女士为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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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聘任张天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晓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聘任林晓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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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车欣嘉先生: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阳机床(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 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凌云先生:男,1973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 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公共服务事业 部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 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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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华亮先生: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研 究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哈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通用技术集团装备业务工作小组组长。现任通用技术集团装备制 造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华亮先生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任装备制造事业部常 务副总经理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 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 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 件。
周建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 程师。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战略和发展总部副总经理,科技管理部 经理,通用技术集团新材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现任通用技术 集团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建华先生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任集团派驻二级公司 专职董事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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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田丽女士:女,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东北大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副院长,东北大 学基础学院院长兼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东北大学工商 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沈 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 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张黎明先生: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沈阳市第一 商业局、商业管理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处长,沈阳交电总公 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 副总裁,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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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 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王英明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副教授职称。曾任三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信律师事 务所兼职律师,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辽宁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 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刘春时先生: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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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吴春宇先生:男,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第一机床厂总经理、党委书记,沈阳 机床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沈阳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刘晓春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OEM 管理总监兼任中捷钻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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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厂总经理,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 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于春明先生:男,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 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服务事业部技术总 监,上海优尼斯工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优尼斯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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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刘成明先生:男,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 级经济师。曾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组织 人力资源部部长、总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现任沈阳 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秦琴女士:女,1983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 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部长,行业事 业部财务总监。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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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张天右先生:男,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 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轴分公司财务部部长,沈阳机床股份 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林晓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女,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上市业务室室主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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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 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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