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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8
Jul 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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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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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刘永泽 为沈阳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符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沈阳机床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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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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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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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 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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