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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8
Nov 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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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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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出售部分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出售部分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元正(沈)评报字 [2008]第022 号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沈阳机 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 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 原则,运用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及程序,对贵公司拟出售部分股权所涉 及的沈阳机床集团西丰铸造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 在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和大力协助下,本公司评估 人员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了实地查看与核对,同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 调查以及我们认为需要实施的其它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 估基准日2008 年8 月31 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一)委托方: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 甲1 号
法定代表人:关锡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陆佰肆拾捌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陆佰肆拾捌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及机械设备制造;国内一般 商品贸易、技术贸易;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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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占有方:沈阳机床集团西丰铸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丰县郜家店镇松树村
法定代表人:陈惠仁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叁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陆仟叁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铸件;模具生产制造及销售,机器零部件,机械零部 件,机械备品备件,国内外一般商业贸易(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持 证经营);技术贸易(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持证经营);技术咨询
本公司于2005 年7 月18 日取得西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12231300032。本公司于2007 年3 月 开始生产经营,投资分别由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本 5080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0.63%,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投入 资本1220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9.37%。分别经辽宁天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辽天会师验字[2005]第024 号、辽天会师验字[2006]第 003 号验资。目前该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近二年的资产及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08 年8 月31 日 | 2007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 | 18525.00 | 10897.00 |
| 负债 | 12678.00 | 4736.00 |
| 净资产 | 5846.00 | 6161.00 |
| 项目 | 2008 年1-8 月份 | 2007 年度 |
| 营业务收入 | 12725.00 | 6461.00 |
| 利润总额 | -3.00 | -139.00 |
| 净利润 | -2.00 | -1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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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企业为本次经济目的而进行审计后的 会计报表,该报表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审 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的约定,除委托方外本次评估报告的 其他使用者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国家法律、法规明 确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沈阳机床集团西丰铸造有限公司的资产和 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 出售部分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以2008 年8 月31 日为基准日的沈阳机床集团 西丰铸造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评估范围为:沈阳机床集团西丰铸造有限公司所申报的经利安达 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具体范 围包括:
1、流动资产账面值75,586,067.73 元,其中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
其中: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和在产品。原材 料为该企业生产用料,主要包括废钢、钢材和备品备件等,该企业采 用金蝶K3 物流系统对原材料进行核算。低值易耗品主要为在用的铸 造砂箱、模型和工装等,主要分布于大、中小件和锻造车间中,材质 主要是铸铁、铸钢、玻璃钢和木材,每套砂箱、模型和工装均有品控 部进行监控和测试,对已经达到报废状况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报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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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其中铸铁、铸钢转入原材料废钢中,玻璃钢和木材直接报废。其 中部分的低值易耗品均由企业自制。产成品为铸锻件,主要是床身、 床鞍等配件。在产品为尚未加工完毕的铸锻件,主要存放于各生产车 间的生产线上。
- 2、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101,949,421.06 元,包括:
(1)建筑物类资产
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原值 51,792,330.68 元,账面净值 48,307,138.45 元。为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位于该公司厂区内。 竣工时间均为2006 年10 月。主要为钢结构和混合结构,其数量、金 额如下:
| 如下: | ||||
|---|---|---|---|---|
| 资产类别 | 数量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备注 |
| 房屋建筑物 | 16 项 | 43,010,318.50 | 40,116,082.50 | |
| 构筑物 | 14 项 | 8,782,012.18 | 8,191,055.95 | |
| 合计 | 51,792,330.68 | 48,307,138.45 |
其中:房屋建筑物中除木型、精铸车间、办公楼和车库有房产证 外,其余房产正在办理有关的产权登记手续。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明细 表。
(2)设备类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房屋的设备类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 备组成,账面原值为 63,205,310.00 元,账面净值为 53,642,282.61
元。其构成如下:
| 资产类别 | 数量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备注 |
|---|---|---|---|---|
| 机器设备 | 476 项 | 61,881,654.77 | 52,695,155.51 | |
| 运输设备 | 10 项 | 852,241.45 | 687,194.76 | |
| 电子设备 | 64 项 | 471,413.78 | 259,932.34 | |
| 合 计 | 63,205,310.00 | 53,642,282.61 |
其中:机器设备主要为铸造设备。运输设备主要是轿车、载重汽 车和厂内使用的电瓶车等。其中:厂外使用的运输设备,均办理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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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行车执照的产权人均为本次评估的资产占有单位。电子设备主 要为办公设备。以上资产除有10 项无物外均存放于资产占有方的厂 区内,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内。
4、无形资产账面值为7,645,376.14 元,为金蝶K3 软件与土地 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土地共为4 宗,面积分别为37842.00 平方米、35777.83 平方米、31015.50 平方米和3816.00 平方米,为 出让取得工业用地。其中:有土地证的面积为37842 平方米,土地证 号为西国用2008 字第06884 号,其余土地正在办理相关产权手续。 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地上有大件、中小件和锻造车间等建筑物。
5、流动负债账面值126,784,388.07 元,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税费。
在评估基准日时,资产占有单位无对外抵押、担保情况。 以上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与委托方委托评估时确定 的对象和范围相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价值类型为按照某种标准对资产评估结果及其表现形式的价值 属性的抽象和归类。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同时考虑到评估对象使用状 况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08 年8 月31 日。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及有关工作的安排,为保证评估结果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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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并与评估目的实现日尽可能的接近,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08 年8 月31 日。
本报告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评估原则和评估假设
(一)评估原则
本次评估中在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等工作原则的基础 上,同时还遵循了科学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资产持续经营、替代
性、公开市场等评估操作原则。
(二)评估假设
-
1、交易假设;
-
2、持续使用并现有用途不变假设;
3、公开市场假设;
4、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关于企业所属行业的基本政策外部经济 环境无重大变化假设;
5、国家税收政策、货币政策不变假设。
七、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和部门的法律、法规 以及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我们在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和部门的法律、法规 以及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行为依据
本公司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 定书。
(二)法规依据
我们在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和部门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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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行为依据
本公司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
定书。
(二)法规依据
-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
4、《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
5、《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
6、《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
8、《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
-
9、《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注协[2004]134号);
-
10、《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
-
见>的通知》(中注协会协[2003]18号);
-
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
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
13、《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
14、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
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
-
1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
-
16、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
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
17、《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资办发[19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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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8、《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总理2003年第378号 令);
-
19、《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
-
2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2005年第12号
-
令);
21、《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政部财企字[2001]801号);
2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 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1]102 号);
23、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企[2001]802号)”;
2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06]274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
27、《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行业会计制度;
-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29、《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91—
1999);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3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2002-07-01);
-
32、铁岭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城区土地级别
-
基准地价出让金及租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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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2002-07-01)。
-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暂行。
(三)产权依据
-
1、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
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产登记等权属证明
-
文件;
-
3、机动车行驶证;
-
4、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
-
5、其他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会计资料。
-
(四)取价依据
-
1、机械工业出版社《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及其他市场价格信息
-
资料、询价资料;
-
2、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
-
《关于调整汽车待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 [2000]1202);
-
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及参数手册》(第二版);
-
4.国家统计局:各省市固定资产(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
-
5.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工程造价信息;
-
6.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
7.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
-
8、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
构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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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
告;
-
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
3、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存货盘点表、固定
-
资产盘点表等财务资料;
-
4、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与评估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 八、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价值类型以及获取有关数据和资料的条件 限制,本次评估仅采用成本法。这是因为:
该公司成立到现在生产的产品绝大部分均销给其股东沈阳机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方沈阳机床银丰有限公司,外销的很少。 因此该企业市场销售对象单一,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其未来收益存 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无法采用收益现值法对其进行评估;同时 因无法找到同类的交易案例,从而不适用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由于企业价值又是由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同参与经营运 作所形成的综合价值的反映,因此企业价值亦可采用成本法进行。
在采用成本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对各种资产采用的具体方 法如下:
对货币资金以核对无误后的清查调整后值为评估值;
对于各种应收款项和负债主要以审查、核实为主,在核实其债权、 债务真实性基础上,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对实物性流动资产-存货中:
-
(1)原材料采用市价法进行评估;
-
(2)产成品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好
坏决定是否加上适当的利润来确定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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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产品在对其核算方法、核算过程和实际的完工程度进行 审核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 4 )低值易耗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固定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对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逼近法确定评估值;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明确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基本状况、资产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 本状况、价值类型及定义、资产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限制条件和重 要假设、其他说明的重要事项。本公司和有关人员在明确上述基本事 项的基础上,应当分析下列因素,是否承接资产评估项目:( 1 )评估 项目风险。根据初步掌握的基础情况,具体分析执业风险,以判断风 险是否超出合理范围。( 2 )专业胜任能力。根据所了解评估业务的基 础情况和复杂性,分析本公司和评估人员是否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经验。( 3 )独立性分析。根据职业道德要求和国 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人是否存在现实和潜在 厉害关系。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在与委托方沟通和明确评估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后,分析评估 项目风险,最后确定承接该项目。并与委托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签订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确定了评估的基 本事项和有关的项目收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本公司根据所承接的资产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合理的资产 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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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本公司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资产勘查和现场调查,对于实物资 产,根据企业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进入现场进行抽查复核,核实 其是否客观存在、是否产权清晰、计量准确、使用和保管良好;同时, 对于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评估资料,包括历史成本支出明细、资产质量 状况等财务经济指标等相关评估资料进行审核。对于存货中数量过于繁 多的,根据重要性原则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的帐面价值占帐面总值的 60 %以上;对于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核实。
对于非实物性资产和负债,将企业填报的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 细表与企业账目以及有关的财务资料进行核对。 ( 五 ) 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本公司通过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沟通并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 行清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或资产占有单位资料进行了解,同时也主 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相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资产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在取得相关资产评估资料的基础上,对评估范围内资产 和负债进行了评定估算,包括:
1 、在现场核实资产与验证相关评估资料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 实物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和企业资产管理、工程技术和具体操作人员 进行座谈,了解资产的运行、修理和管理记录,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
-
2 、查阅企业的技术、财务等有关资料;
-
3 、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
4 、根据委估资产的类型,结合资料占有情况确定各项资产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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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评估方法;
- 5 、对企业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测算其价值。 ( 七 ) 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本公司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后,按有 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规范,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经内部三级复核后, 向委托方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归档
本公司在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后,将在资产评估工作中形 成的、与资产评估业务相关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 等资料及时归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资产评估工作档案进行保存、 使用和销毁。
十、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 年8 月31 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沈阳机 床集团西丰铸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委估资产:账面值18,524.53 万 元,调整后账面值18,524.53 万元,评估值19,471.10 万元,增值 946.58 万元,增值率 5.11 %;负债:账面值12,678.44 万元,调整 后账面值12,678.44 万元,评估值12,678.44 万元,无增减变化;净 资产:账面值5,846.09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5,846.09 万元,评估值 6,792.67 万元,增值946.58 万元,增值率 16.19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8 月31 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沈阳机床集团西丰铸造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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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A | B | C | D=C-B | E=(C-B)/B*100% | ||
| 流动资产 | 1 | 7,558.61 | 7,558.61 | 7,731.77 | 173.16 | 2.29 |
| 长期投资 | 2 | |||||
| 固定资产 | 3 | 10,194.94 | 10,194.94 | 10,286.00 | 91.06 | 0.89 |
| 其中:在建工程 | 4 | |||||
| 建筑物 | 5 | 4,830.71 | 4,830.71 | 5,026.16 | 195.45 | 4.05 |
| 设备 | 6 | 5,364.23 | 5,364.23 | 5,259.84 | -104.39 | -1.95 |
| 无形资产 | 7 | 764.54 | 764.54 | 1,453.34 | 688.80 | 90.09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 | 761.62 | 761.62 | 1,450.42 | 688.80 | 90.44 |
| 其它资产 | 9 | 6.44 | 6.44 | -6.44 | -100.00 | |
| 资产总计 | 10 | 18,524.53 | 18,524.53 | 19,471.10 | 946.58 | 5.11 |
| 流动负债 | 11 | 12,678.44 | 12,678.44 | 12,678.44 | - | |
| 长期负债 | 12 | |||||
| 负债总计 | 13 | 12,678.44 | 12,678.44 | 12,678.44 | - | |
| 净 资 产 | 14 | 5,846.09 | 5,846.09 | 6,792.67 | 946.58 | 16.19 |
注: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价值中不含土地价值。房屋建筑物设 定为完全产权。本次评估申报的房屋除精铸、木型车间、办公楼及车 库有产权证外,其余房产正在办理有关的产权登记手续,本次评估中 以经现场核算后的厂房施工图中建筑面积确定。当房屋取得《房屋所 有权证》时,应以房证登记面积为准,对评估值作相应调整。
2、无形资产-土地设定为完全产权,工业用地。
3、本次评估中对已盘亏、报废、损毁资产按残值进行评估或评 估为零,若资产占有单位进行会计处理,需按照现行规定申报批准后 进行处理。
4、本公司未对资产的损失和重估增、减额等做任何纳税准备。 若本报告评估目的实现后,经相关部门进行财务处理时,资产占有方 应按国家的税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调整应缴纳的税金。对于评估 时已做的纳税调整若与税务机关确认的应缴纳的金额不符时,应以税 务机关确认的金额为准进行处理。
以上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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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仅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出售部分 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报告的评估结果不应 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也不承担有关当事人决策 的责任。
2、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以及本报告载明的其他使用者为本评 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 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能随意向他人提供或 公开。
3、未征得本公司的同意,评估报告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 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报告是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现时情况和内外部条件作 为基础,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公允 市价。没有考虑到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 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 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 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 果一般会失效。
5、本评估报告的成立前提为:①资产占有方的有关法律性文件 和被评估资产有关的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②被评估资产占有单位 公司所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 ③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等管理部门批准。
6、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不得作为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确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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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即2008 年8 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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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2009 年8 月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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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由于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8 年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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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此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8 年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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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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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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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产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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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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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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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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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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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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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加本项目评估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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