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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nan Circuit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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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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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 2022-010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2,092.6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1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694,480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2,549,999,937.6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20,335,154.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9,664,782.94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015 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南电路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
总投资
拟使用
募集资金
1 高阶倒装芯片用IC载板产品制造项目 无锡深南 201,627.00 18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深南电路 75,000.00 75,000.00
合计 276,627.00 255,000.00

注:无锡深南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无锡深南电路有限公司。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 方式解决。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合计为 42,092.68 万元,现拟用募集资金对该预先投入部分进行置换,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
总投资
拟使用
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高阶倒装芯片用
IC载板产品制造
项目
201,627.00 180,000.00 42,092.68 42,092.68
2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75,000.00 - -
合计 276,627.00 255,000.00 42,092.68 42,092.68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2,092.6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2,092.6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加快募投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会计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深南电路编制的《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 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事宜已经深南电路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092.6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