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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nan Circuit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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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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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的占用,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期间费用,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3,201.19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5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
3、公司对外担保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企业发展阶段、中长 期发展因素,分配预案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 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的 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 相关资料,未发现航空工业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航空工 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航空工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 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航空工业 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之间发 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
关联董事杨之诚、周进群、张志标、肖益、肖章林、李培寅已按规定回避表 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六、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依 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 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 交易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关于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名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提名邓江湖先生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勉、黄亚英、于洪宇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