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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nan Circuit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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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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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深南电路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深南电路对 2021 年度全年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涉及的采购商品、出售商品等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之诚先生、汪名 川先生、付德斌先生、王波先生、肖章林先生、周进群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其余三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与航空工业集团及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8,110.04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与航空工业集团及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不超过 13,820.00 万元。
(二)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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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 |
2021 年预 计交易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 发生金额 |
2020 年实际发 生交易金额 |
|---|---|---|---|---|---|---|
| 采购商品 | 航空工业集团 及下属企业 |
原材料/ 设备 |
参照市场价格 | 2,800.00 | 289.61 | 2,220.09 |
| 小计 | 2,800.00 | 289.61 | 2,220.09 | |||
| 销售产品 | 航空工业集团 及下属企业 |
产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11,020.00 | 826.46 | 5,889.95 |
| 小计 | 11,020.00 | 826.46 | 5,889.95 | |||
| 总计 | 13,820.00 | 1,116.07 | 8,110.04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 2020 年与航空工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经审批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6,735 万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8,110.04 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 存在差异,该差异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 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 易内容 |
实际 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 |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采购 商品 |
航空工业集团 及下属企业 |
原材料 | 2,220.09 | 1,845.00 | 0.32% | 20.33% | 《关于2020年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预计的公告本》(公告 编号:2020-022) |
| 小计 | 2,220.09 | 1,845.00 | 0.32% | 20.33% | - | ||
| 销售 产品 |
航空工业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 |
产品 | 5,889.95 | 4,890.00 | 0.51% | 20.45% | 《关于2020年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预计的公告本》(公告 编号:2020-022) |
| 小计 | 5,889.95 | 4,890.00 | 0.51% | 20.45% | - | ||
| 合计 | 8,110.04 | 6,735.00 | - | 20.42%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 |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需求、公司产品运营规划进行预计 的,该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是双方2020 年合作可能发生的上 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在2020 年实际业务合作进度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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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 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以上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 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 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 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超过预计总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的说明 公司与各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且不 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谭瑞松 |
| 注册资本 | 640亿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 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 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 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 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 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 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 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 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 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
2020 年 1-9 月,航空工业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0 年9 月30 日 | 2020 年1-9 月 | ||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03,821,214.00 | 36,014,025.00 | 31,106,385.00 | 1,367,342.00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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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联人航空工业集团属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股的下 属单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 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集团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主 营业务涉及防务、民机、发动机、直升机、航电系统、机电系统、通用飞机、规 划建设、贸易物流和金融控股等领域,系列发展各种用途的航空飞行器、航空动 力系统、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机电系统等,下辖 20 多家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 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 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 易价格。
2 、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 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 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 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 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 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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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以 2020 年 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 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 2021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1 年 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议案、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深南电路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 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的,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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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磊 张 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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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捷 阳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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