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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nan Circuit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Dec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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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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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深南电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55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 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1,562.3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50,437.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9]48310007 ”《验证报告》。
根据《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截至2020 年 12月28日已 投入金额 |
|---|---|---|---|---|---|
| 1 | 数通用高速高密度多 层印制电路板投资项 目(二期) |
南通深南电路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南通深 南”) |
124,578 | 106,400.00 | 88,852.69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深南电路 | 45,600 | 44,037.70 | 44,03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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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70,178 150,437.70 132,890.71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后投资总额 44,037.70 万元,与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累计 投入金额 44,038.02 万元的差异为 0.32 万元,差异原因系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用于该项目的支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8,608.05 万元 (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其中,已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16,500.00 万元,剩余 2,108.05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逐步投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二)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 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三)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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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 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 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 (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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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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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同 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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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许 磊 张 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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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捷 阳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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